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30号(资源环境类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中央:
《关于加强我国海滩资源管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滩也称海域滩涂或潮间带,是海岸带的核心地带。海滩生态环境受陆地环境和海洋环境的双重影响,具有复合性、多样性和脆弱性等特点。海滩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但同时也存在资源家底不清、管理属性不明确、开发强度大、开发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提案提出的系统开展海滩资源和生态调查与监测、科学规划海滩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加强海滩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
一、关于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
我部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将按照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的要求,开展海域海岛资源调查,统一规范“滩涂”“海域”“海岸线”等定义与内涵,查清海域滩涂的位置、类型、分布等情况,为海滩资源利用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在目前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进一步明确沿海滩涂调查的技术要求,并与海岸线修测工作做好衔接,为统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用途管制打下基础。
海域滩涂作为海域自然资源的重要类型,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内容之一。目前,我部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将海域纳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确权登记,解决海域滩涂确权登记问题。
二、关于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我部在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应功能区,严格限定海洋资源的开发保护范围,加强对海岸带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制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用途管制规则,促进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同时,我部已开展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陆海统筹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谋划海岸带地区保护与利用空间格局,有效解决海岸带地区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海岸带规划编制将以海岸线为基础,落实海岸线分类保护要求,强化潮间带重点区域管理,建立海岸带整体保护和适度利用管理制度、海岸带动态监测调整制度以及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优化存量资源配置,严控海岸带空间供给增量,加强受损滨海湿地生态恢复修复和综合治理。
三、关于资源有偿使用和资产价值核算等制度建设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均要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符合海域、无居民海岛资源价值规律的有偿使用制度,明确了相关任务,我部正在积极推进各项落实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按照中央相关文件要求,我部正在研究土地、海洋、森林等门类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相关指标体系、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基础和手段。在研究海洋资源资产核算标准工作中,我部将对海域的价值核算工作进行认真研究。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加快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权能,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下一步,我部将依据《指导意见》,研究完善包括沿海滩涂在内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更好指导包括沿海滩涂在内的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
四、关于生态修复与生态灾害预警
2016年以来,国家通过支持沿海城市实施“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的方式,逐步修复受损海岸线、已经破坏的滨海湿地,有效提高了生物多样性,提升了生态系统功能。下一步,我部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统筹各方渠道,指导地方做好滨海湿地的生态修复工作,实现海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我部正在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顶层设计,针对生态灾害、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开展预警监测。后续将在顶层设计过程中,认真研究砂质海岸纳入预警监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五、关于海岸线保护利用
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出版物中,海岸线定义为平均大潮高潮线,在实地表现为水陆分界的痕迹线,国际通行以此作为陆海分界线。2016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管控、实施岸线分类保护、加强岸线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和加强海岸线监督管理等任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各项改革任务,坚守自然岸线保护目标、维护海岸功能、改善海岸景观、提升海岸价值,努力构建绿色生态、洁净美丽、人海和谐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新格局。目前,我部正在组织沿海各省(区、市)开展新一轮的海岸线修测工作,岸线修测成果将作为确定新一轮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和划分海岸线保护类别的重要依据。
我部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包括海域滩涂在内的海域资源保护利用各项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推动海洋资源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的责任。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010)6655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