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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17号(资源环境类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19-00666

        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19〕第72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29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17号(资源环境类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中央:
          《关于统筹陆海规划,推进海岸带综合治理和发展的提案》收悉,我部商生态环境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海岸带是陆地和海洋两大生态系统的交汇区域,经济体量大、人口密度高,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快速发展,海岸带地区已成为了我国资源环境承载问题最突出、空间开发保护矛盾最集中的区域之一。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重视以海定陆,推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与我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和方向一致,我们将积极吸收采纳。
          一、关于建立陆海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坚持陆海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是本次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我部正在全面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不再新编制和报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空间类规划。二是起草《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明确提出以陆海统筹为原则,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是在广东、江苏、广州、青岛等沿海省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试评价基础上,充分考虑陆海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四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框架下,启动编制海岸带保护利用专项规划,重点考虑陆海统筹视角下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空间合理性等,纳入总体规划实施。五是完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法律体系,建立海岸线修测机制,并于2019年开展新一轮海岸线修测,为陆海统一规划和统筹开发保护提供基础。
          下一步,我部在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和指导沿海地区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将坚持陆海统筹,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全面分析海洋资源环境本底特征及资源环境风险,统筹划定陆海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海岸带开发利用,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形成陆海一体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整治修复格局。
          二、关于“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部与我部正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和实施“三线一单”,积极探索陆海统筹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涉水涉海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三线一单”为依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开展沿海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我部将与生态环境部积极协作,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就“三线一单”涉及到的空间划线分区、资源统筹利用等内容,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协调落地,严格实施用途管制。
          三、关于实施“湾长制”
          生态环境部已在部分沿海省市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并与发展改革委、我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推动在渤海湾建立实施“湾长制”,探索形成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机构改革后,打通了陆海之间的制度壁垒,更有利于“河长制”与“湾长制”之间的衔接。生态环境部将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湾长制”,从制度衔接、技术标准、陆海协调、信息共享等方面统筹实施“河长制”与“湾长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二是研究河与湾在监测与评价技术标准上的衔接点,重点推动海湾与主要入海河流的污染治理、水质监测工作衔接。三是坚持“一河一策”“一湾一策”原则,加强陆海水系治理工作的衔接,厘清以海考核河的流程、技术方法和标准。
          四、关于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加强包括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内的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工作。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部署开展农药化肥科学合理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行动。
          我部在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和指导地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发展,探索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制度化的实现路径,在农村地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空间政策制度为抓手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19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010)6655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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