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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54号(农业水利类009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18-00557

        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18〕第27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54号(农业水利类0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木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田长制” 建立相关配套措施 更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至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国共划定15.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超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15.46亿亩保护目标,并全部实现上图入库、落到地块。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明显提升,布局更加优化,进一步落实了“藏粮于地”战略,支撑了现代农业发展,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特别是城市周边划定保护比例由45%上升到60%,与森林、河流、湖泊、山体等共同形成城市生态屏障,拓展了城市绿色空间,成为城市开发刚性约束的实体边界。2017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明确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018年初,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以建立健全“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解决划而不管、调规躲占、重量轻质、无奖不保、只查不改、考核无力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巩固划定成果,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

          二、关于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田长制”

          近年来,我部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理念,持续强化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执法监管。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推动落实基层执法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联动机制,有效发挥乡镇政府及村支两委在一线执法监管中的作用,推动建立村基层组织和部门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压实基层组织的主体责任。运用互联网、无人机、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新手段,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农村违法用地行为,抓早抓小,把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通过365best官网_365bet日博亚洲_365bet安卓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保持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考虑到设立“田长制”属于制度性安排,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开展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

          三、关于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费,试行“保、种”分离机制

          近几年来,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大力推进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积极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涉农资金整合,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统筹安排资金,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鼓励地方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与整合有关涉农补贴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相衔接,与生态补偿机制相联动,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二是切实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与农业农村农民直接相关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三是统筹发展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资金,大力推进土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四是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等工作。

          四、关于依托科技,群防群治

          我部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以资源管理大数据为基础,以政务审批、综合监管、信息服务三大平台为支柱,建立了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全国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以及动态进行全程、全面监管。实现了对全国土地“批、供、用、补、查”等各个环节实时全程监管,从信息的采集、分析、监测、预警、辅助决策等方面出发,能够实现对耕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状况的监管。利用综合监管平台,能够实时监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状况,实现对全国各级各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情况的监测监管,实现对违法用地以及处理情况的信息采集。随着业务需求的不断深入,综合监管平台将紧密联系业务需求,构建覆盖整个自然资源领域的监管平台,进一步深化、细化各类应用,增强系统的可用性、易用性,提升对管理决策的辅助支持作用,提高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能力。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66558193

         

          自然资源部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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