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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39号(经济发展类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174/2018-00540

        建议提案办理回复 

        发文字号

        自然资协提复字〔2018〕第23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部

        生成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39号(经济发展类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钟茂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生态承载力为依据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规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您对生态保护和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的分析十分中肯。您在提案中提到要加强生态承载力分析并将其作为城市发展的底线约束条件十分必要。近年来,我部和相关部委也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已开展的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日趋严峻,一些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生态优先,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检测预警机制”。长江三角洲、北部湾、成渝、关中平原等跨省级城市群规划,都提出“构建适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空间格局”。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管理职能划归自然资源部。目前,我部正在研究构建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把“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作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包括城市规划在内的空间规划,首先要强调生态优先、底线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规模,统筹生态、生产和生活,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即三条控制线)等空间控制线;其次,强调尊重规律、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城市所处的发展阶段,科学合理地提出城市的发展战略和规模;第三,强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已经提出建设用地“零增长”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落实三条控制线,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第四,制定量化指标,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督,制定反映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建设用地规模等情况的规划核心指标体系,定期向社会365best官网_365bet日博亚洲_365bet安卓实施情况。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市县层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原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基础上,部署开展市县“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明确各项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战略性安排和约束指标。

          (二)印发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划定并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三)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及相关城市群规划实施,将城市所在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考量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工作。

          

          联系电话:(010)66557167

         

          自然资源部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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