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30条政策措施,明确了今年的相关目标任务,为全省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等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通知》提出,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的过渡期内,全额保障急需开工的各类建设项目所需规划空间;力争全年将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万亩,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允许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计划指标;山区26县急需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预安排用地指标不足的,可申请增加预安排指标;全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累计提供可处置面积35万亩,支持省重大产业项目在历史围填海区域落地;加强用矿保障,全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达到4亿吨以上。
《通知》要求,加大耕地垦造和整治力度,开展“百大精品”造地工程,全年新增垦造耕地6万亩;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稳妥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首批33个试点项目,全年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0个;高质量实施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全年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75个,实施省级“蓝色海湾”项目5个。
《通知》明确,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方式,精准有序供应产业用地、住宅用地。全年供应建设用地40万亩,在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30%。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全年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万亩。集约高效利用海域,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同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落实用海用矿和测绘服务费用减免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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