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定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煤矿采煤塌陷区采空区治理的提案》收悉。经商发改委、财政部、贵州省人民政府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提案十分重要
我国煤炭开采量在矿产资源开采中居首要地位,采煤诱发了大量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矿山地质灾害,对当地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采煤引发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地质灾害,不仅破坏自然景观,毁坏农田,还破坏地表各类建筑物、道路、河床等,对矿区及其周围地区的城乡居民构成安全威胁塌。因此,您的提案十分重要。
二、关于六盘水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一)关于六盘水市矿山治理资金投入。
国土资源部对推动六盘水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先后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安排资金2580万元用于六盘水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016年,中央财政又通过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渠道对贵州省给予了2.46亿元的财力补助。六盘水市可积极申请相关资金用于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007—2016年,六盘水市已使用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18.3亿元,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灾害搬迁、治理等工作。2015—2016年,六盘水有10个煤矿企业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33亿元用于煤矿安全改造和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另外获得18个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6.71亿元。
(二)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明确,要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提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同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要考虑贫困地区实际状况,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实施范围。
201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相关省份可按该文件要求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需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结合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实际情况,制订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备案,3部门将按程序组织实地考察论证,确定支持对象,中央财政给予奖补。贵州省将六盘水钟山区全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已经打包纳入《贵州省乌蒙山区国家脱贫攻坚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项目中申报2017年山水林田湖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支持工作。
2016年7月,国土资源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要求,要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和治理恢复,中央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在建和生产矿山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矿山企业负责治理恢复。建议六盘水市结合5部门指导意见要求,创新矿山恢复治理机制,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积极探索PPP模式、第三方治理方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快推进六盘水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6〕102号),提出了“厘清责任、分类施策”的基本思路,明确了防控新生沉陷区和治理已有沉陷区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基建投资安排了采煤沉陷区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原国有重点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五部门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地按计划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及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统一纳入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我部将指导相关省份做好山水林田湖有关试点工作。三是积极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生态保护各项工作部署,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研究力度,加大对六盘水等欠发达地区矿山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生态脆弱地区的脱贫攻坚步伐。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010)66558300
国土资源部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