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牵头,联合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成功中标广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下称“示范项目”)。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十四五”时期全省拟建设海洋高端产业集聚示范区、海洋科技创新引领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4类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高起点谋划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示范项目将以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设计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有效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全过程管理、高效率组织、高质量实施为目标,研究编制地方申报有积极性、组织建设有可操作性、资金管理有安全性、示范带动效应显着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示范区的建设对广东省在“十四五”期间推进全省海洋经济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发挥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研究院在承担自然资源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主持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支持南海三省区“国家‘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进行检查和考核、助力地方申报各类涉海示范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持续以“立足南海、创新研究、求实立院”为职责和使命,推动南海三省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研究院将以示范项目为契机,立足广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助力广东发挥海洋优势、打造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样板”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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