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调查概算标准(以下简称“概算标准”)主要用于申请财政专项测算投资规模,编制地质调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匡算预算控制数,是使用预算标准编制“细算粗定”的结果。自2014年以来,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开展了概算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并对概算标准进行了3次修订。2021年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发布实施后,概算标准中的单位取费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加之当前地调工作新形势,部分技术规范修订更新,原有概算标准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制修订工作亟需开展。为加强概预算管理,由局财务部牵头,会同局总工室、基础部、资源部、水环部、科外部,组织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依据现行技术规范和《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原有概算标准开展了全面制修订,完成了《地质调查概算标准(2022)》。
本次修订坚持地质调查基础性、公益性定位,重点测算修订了1∶5万和1∶25万区调、矿调、水文、工程、环境、灾害、生态、重力、化探、遥感等地质调查概算标准26类244项。其中,为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新增区块优选调查评价概算标准11项;为支撑传统区域地质填图工作向深部扩展,细化1∶5万三维地质调查经济区和矿集区概算标准分类,1∶5万特殊地质地貌区高山峡谷区和岩溶区概算标准分类4类38项,为地质调查项目立项申报,科学编制地质调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匡算项目经费规模提供了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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