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标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规范》近日通过立项评审。
《规范》由浙江省地质院、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共同参与编制。
《规范》结合长三角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现状、技术要求、制度体系、工作模式、评价模型等方面的特点,拟对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指标、技术路线和方法进行规范,将在支撑长三角地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精细化管控、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创新引领示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在参与该规范的编制过程中,安徽省地环总站总结了安徽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风险调查阶段成果,形成了安徽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经验和工作方法,特别是在皖南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沿江地区岩溶塌陷、淮北平原地面沉降等灾种的调查手段、评价方法及风险划定等方面取得了特有的成果,为今后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的编制提供了联动机制、合作模式的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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