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感谢以上几位同志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今天的论坛圆满完成了所有议程。通过这次论坛,大家交流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对扶贫用地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更好把握了扶贫用地政策有关内容、取得的成效以及地方的好做法好经验。相信这次论坛对促进扶贫用地政策在更多的贫困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好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再次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论坛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8-10-17 17:09)
[中共贵州省赫章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胡海]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非常荣幸受邀参加此次全国扶贫日扶贫用地政策论坛,在此,向自然资源部对我县的关心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赫章县用好用足扶贫用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向参会领导、专家进行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赫章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是贵州省10个取消GDP考核县之一、13个同步小康经济发展困难县之一、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是中央统战部、台盟中央、广州市番禺区、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盘江集团和恒大集团对口帮扶的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总面积3250平方公里,辖27个乡镇,总人口85.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3.56%。赫章政治底蕴厚重,是“开发扶贫、生态建设”毕节试验区的发祥地。多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先后多次亲临视察。1985年6月,新华社记者刘子富在《国内动态清样》(第1278期)刊出《赫章县有一万二千多户农民断粮,少数民族十分困难却无一人埋怨国家》一文后,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同志作出重要批示。 1986年4月,时任贵州省委书记胡锦涛同志到赫章调研后,于1988年6月亲自倡导建立了毕节试验区,赫章县因此成为了毕节试验区的“发祥地”。赫章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韭菜坪.云上花海、韭菜坪.天上石林、韭菜坪.阿西里西大草原、夜郎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景区景点;“贵州屋脊”韭菜坪2008年被评为“中国十大避暑名山”;可乐古夜郎时期的墓葬发掘被评为200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一直以来,我县始终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尽锐出战、精准施策,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自然资源部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用地给予了超常规、高“含金量”的政策倾斜支持,更是有力有效助推了我县脱贫攻坚进程。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42.5亿元;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7.8亿元;财政总收入16.8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达27.1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2607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96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33亿元,贷款余额77亿元。实现4个贫困乡镇摘帽,81个贫困村出列,1.92万贫困人口退出。在用好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我县主要做法和成效如下。
——围绕“一个目标”抓用地。“土地是财富之母”,国土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人类活动的载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自然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支持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一奋斗目标,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在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综合施策,做好“要地”这篇文章,全力保障扶贫攻坚用地需求。2016年以来,赫章县共获批建设用地16批次352.86公顷(5292.90亩),获批独立选址项目建设用地3宗28.16公顷(422.40亩),有力保障了全县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扶贫项目、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需求,为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促进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坚强后盾。
——守住“两条红线”保发展。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适度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环境不破坏,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一是坚守生态红线。坚持绿色用地、生态发展,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大力推动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深入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有机统一。二是坚守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质量提升行动,建立了千亩以上坝区耕地动态巡查和周报告制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县乡村逐级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截止2017年底,全县耕地保量为127.95万亩,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7.5万亩,耕地保有量和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始终保持不变。
——抓牢“三大工程”促脱贫。积极抢抓中央、国务院、原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机遇,全力争取各级部门的帮扶支持,全方位用好用足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一是扎实抓好统筹用地规划。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积极争取将赫章县列为拓展县城区城市用地发展空间试点,县城规划空间从2012年的56.93万亩拓展到目前的58.97万亩。抢抓“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政策机遇,优先保障恒大集团帮扶赫章县集中建设贫困群众县城安置项目共计98.52公顷用地需求,集中安置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7359户38138人。调整优化用地指标,着力解决项目用地,重点抓好城镇棚户区改造、旅游景区建设、康养、光伏发电、教育医疗、地质灾害治理等民生项目用地供应。二是扎实抓好土地增减挂钩。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力度,在优先满足自身建设所需的同时,切实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扩大收益空间,流转收益全部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破解脱贫攻坚资金缺口难题。2016年以来,共规划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5400亩,已实施完成3400亩,正在实施2000亩,成功流转节余指标2600亩,收益5.06亿元。其中,2016年流转800亩、收益1.44亿元,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6亿元的47%;2017年流转1200亩、收益2.3亿元,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42亿元的52%;2018年流转600亩、收益1.32亿元,是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3亿元的52%。三是扎实抓好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就是土地“刨金”。我县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土地综合整治好、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综合整治的效益,让社会满意、群众受益。2016年以来,实施土地整治项目91个,建设规模17.75万亩,总投资3.7亿元,有力改善了项目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吸纳贫困群众通过务工等方式就近就业、促进增收,通过土地整治,不仅获得增减挂钩指标、新增耕地指标、旱改水指标,还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极大提升。
——坚持“四处发力”彰成效。以狠抓政策落地为关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用好用足用活国土资源扶贫政策,用心用力用情助推脱贫攻坚。一是借助外力。积极抢抓省国土资源厅帮扶我县的契机,全力做足土地政策大文章,将国土资源政策“精准滴灌”落实。帮扶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在城乡建设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公园申报、发展旅游产业等方面为我县“开小灶”,从政策、资金、项目、专业技术力量等多方面支持赫章脱贫攻坚。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倾力帮扶下,2016年8月,赫章县韭菜坪被授予“韭菜坪•贵州地质公园”称号;2018年7月,有10个村获批总投资1.32亿元的乌蒙山兴地惠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016年以来共获批省级地质灾害项目6个,资金1914万元;勘探出优质地热水资源2口,偏硅酸、锶等微量元素达到国家理疗矿泉水标准;铅锌矿中深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探明铅锌资源量占贵州60余年总和的40%,实现贵州超大型铅锌矿床“零”的突破。二是激发内力。积极开展以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创造生产条件等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引导全县上下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业、特色林业和乡村旅游业,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统筹推进“三变改革”进程,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是调动活力。按照“政府投入、企业投入、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在资金筹措和收益分配上探路子,对接协调金融部门融资贷款,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切实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等所需资金。同时,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工作积极性,明确划拨增减挂钩指标流转后净收益的30%划拨给乡(镇、街道),集中用于解决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全面发力。结合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的喀斯特地貌实际,在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中,严格按照“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林则林”的原则,全面统筹抓好土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旱改水、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等工作,确保国家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各项土地政策充分发挥效益,“真金白银”助推脱贫攻坚。
我县在用好国土资源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面临一些难题,主要表现在:受耕地质量等级限制,降低了贫困地区实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指标的效益,一定程度影响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进程。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一如既往用好用足“金牌”土地政策,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建设用地,将节省出来的土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同时,恳请自然资源部在政策上对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一是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贫困地区管理权限,对土地整治及增减挂钩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予以合理调整,切实增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二是发挥上级部门宏观部署优势,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土地整治,延伸贫困地区产业链条,形成助推脱贫的综合效益。三是对贫困地区土地资源的实际调查结果给予认可,并加大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跨省调剂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将工矿废弃地复垦产生的指标纳入国家统筹,参加跨省调剂指标流转。
最后,再次感谢自然资源部给予参加本次论坛的机会,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细心聆听,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嘱托,咬定脱贫攻坚目标不放松,用好用足用活国土资源政策,坚决按时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的硬仗,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2018-10-17 16:59)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下面,请中共贵州省赫章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胡海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用足金牌土地政策,助力脱贫攻坚进程”,大家欢迎。(2018-10-17 16:59)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 雷子平]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根据会议要求,我将河南省建立宅基地复垦券制度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作以简单汇报。
我省有38个国家级贫困县、15个省级贫困县,贫困县占到全省县(市)的一半,到2015年底还有430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数量居全国第4位,脱贫攻坚任务尤为艰巨,资金紧缺成为各级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难题。面临这一形势和任务,我们立足部门职责,充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这一“真金白银”政策,把贫困地区农村“沉睡”的土地资源转换为资本,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报告:
一、取得的成效
根据部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政策,2016年12月,我省创造性地建立了宅基地复垦券制度。宅基地复垦券是指贫困县和纳入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地区腾退的宅基地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扣除自身安置用地后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我省复垦券分为A、B两类,A类主要产生于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B类主要产生于其它村。截止2018年9月底,我省已实现交易A、B类复垦券8.41万亩,收益177.72亿元,按照今天下午张部长讲的数,我们和浙江的数分别占到全国的将近1/3和1/4。
宅基地复垦券制度的建立,充分释放了增减挂钩政策的潜能,迅速搭建起了贫困地区土地资源与省内发达地区资本互换的“桥梁”,在脱贫攻坚大局中发挥了显着的系统支撑作用。一是为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开辟了一条筹资新渠道。A类复垦券交易基本是30万元成交,通过A类复垦券已为23个县筹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7.87亿元,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新增了14%的投资,为8个县筹集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资金40.62亿元,占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总投资的28%。通过B类复垦券交易为贫困县筹集资金109.23亿元,在实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致富”方面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二是加快了易地扶贫搬迁进度。通过复垦券交易收益对安置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后续生产发展的支持以及对搬迁群众的直接补贴,消除了群众的顾虑和后顾之忧,调动了群众搬迁腾退宅基地的积极性,由原来的被动搬迁变为主动搬迁,这方面在河南也非常明显。三是为贫困地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耕地新资源。群众搬迁旧宅后复垦新增加的耕地仍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可以耕种使用或转包,同时我们拿出交易的一部分资金,对新搬迁区域的土地进行整治,改建生产条件,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土地规模化流转、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状态了条件,为乡村振兴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四是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复垦券交易,充分调动了基层政府和群众的积极性,自愿将多用、多余的闲置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盘活了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五是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造了条件。由于复垦券制度比较规范,实施产生的效益明显,让农民增强了获得感和对基层党组织的信赖,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省政府对扶贫办的制度高度重视,给予了殷切的希望,我们常务副省长亲自主持会议组织部署、听取报告,审定有关的规范、办法、规则,而且亲自出席了15场复垦券交易会。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我们省扶贫办、发改委、国土厅、财政厅、金融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保证了这项工作有序的推进。三是制定完善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我们从项目管理、指标的交易、资金的使用管理、贫困户的认定、面积核定、资金发放等方面,我们制定了大概13个办法或者规则,保证了复垦券制度有序的排列,这是保证取得效果非常好的方面。
(二)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扩大需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工作之初,因指标用途单一、协商交易问题多,出现需求不足、交易不活跃等问题。我们通过实施在特定地区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的房地产企业“持券准入”、按指标产生来源分类、因地制宜实施拆旧复垦、建立省级交易平台等措施迅速激活了供求市场。这也是每次1分钟都不到,都是以流转价成交,流转价最高30万。
(二)精准分类挂钩,突出保障重点。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重的实际,我省对节余指标作了精准分类,其中A类复垦券主要由参与郑州市区和部分县(市)商品住宅用地竞拍的房地产企业购买使用,是郑州所辖的县(市),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滩区迁建资金需求;其他宅基地及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节余指标,称为B类复垦券,除报国家审批用地的8个中心城区以外,其他地区各类用地均可使用。
(四)建立有形市场,规范交易管理。通过开发宅基地复垦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A类、B类复垦券不同购买主体、最低保护价、最高限价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措施,较好地稳定了市场价格和激发了贫困县交易指标的积极性。通过明确复垦券产生主体、交易前公告、交易中公证、交易后公示,维护供需双方权益。
(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群众受益。对易地扶贫搬迁A类复垦券收益,其中15万元/亩的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用于土地复垦成本、后续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溢出15万/亩部分收益由省财政统一进行投资理财,每年通过“一卡通”系统返还搬迁群众,5年委托期满后本金一次性返还,这是我前面我报告的我们建立规范制度非常重要的方面;对滩区迁建A类复垦券收益,统筹用于安置区建设、拆旧复垦等;B类复垦券收益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等;通过对复垦券收益的跟踪监管,实现专款专用,杜绝被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的发生。
(六)因地制宜复垦,切实保护耕地。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大都居住分散,自然环境较差的实际情况,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具备条件的优先复垦为耕地,不具备条件的,则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生态则生态,不搞“一刀切”。对指标交易县复垦后耕地质量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可对县域内现有耕地进行提质改造,用提高的耕地质量等级进行弥补。
(七)不断完善制度,持续稳妥推进。今年针对复垦券交易市场出现供大于需的矛盾,我们及时对A类、B类复垦券使用范围作出调整。一是将A类复垦券使用范围在原来郑州市八区的基础上扩大至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600万/亩以上的商品住宅用地;二是其他市县新增商品住宅用地须使用B类复垦券报批,进一步地拓展了有效需求;同时,根据2020年前全省总需求量确定总供给量,通盘考虑各贫困县脱贫任务、后备资源潜力、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下达各县今后三年复垦券滚动交易计划,并根据实际适时调剂,防止“旱涝不均”,确保制度惠及面。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部有关精神和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制度,确保我省宅基地复垦券制度健康、稳妥、有序推进,为我省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为实现我省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2018-10-17 16:57)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下面,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雷子平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建立宅基地复垦券制度,真金白银助力脱贫”,大家欢迎。(2018-10-17 16:54)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吴震强]各位领导、同志们:
很高兴应邀参加今天的论坛。今年以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在全力服务保障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工作。根据论坛安排,我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交流。
一、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对支持西部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性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我们必须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发起总攻,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今年年初,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启动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工作。我们认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状况、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妥善解决保护与发展用地矛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采取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发挥经济发达地区和资源丰富地区资源资金优势互补、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行的有效途径。政策出台很必要、很及时,既缓解了深度贫困地区资金匮乏的燃眉之急,又为东部地区提供了宝贵的建设用地资源,有利于实现东西部协作共赢,是自然资源部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作出的又一重大政策创新。
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虽然总体较高,但是苏南、苏北区域发展不平衡,省内脱贫攻坚任务也十分繁重。截至目前,全省还有1.17万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住在危房之中,省定年收入6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仍有125万,对照国家要求仍有差距。2016年以来,在原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开展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2016、2017年累计在省域范围内流转节余指标1.88万亩,成交金额134亿元,为我省苏北地区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支持。今年7月,自然资源部下达我省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为2.63万亩,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调剂任务。这一任务规模超过了我省2016、2017两年的交易规模,也将对省内调剂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接到任务后,我们首先统一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江苏作为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开展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工作,帮扶贫困地区一道进入小康社会,这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也是江苏为全国大局贡献力量应尽的义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了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抓紧部署落实,在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同时,统筹做好省内节余指标调剂工作,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省内扶贫开发提供有力的支撑。为了落实国家下达的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我厅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统筹谋划,通过精准施策和改革创新,撬动更多资源,释放更多政策红利,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二、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坚决落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
(一)因地制宜分解跨省调剂任务。接到部下达的任务后,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我厅抓紧时间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多次征求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和省内调剂使用工作方案》。8月29日,省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省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工作方案,部署跨省调剂和省内调剂相关工作。9月28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将国家下达的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分解下达至全省13个设区市。综合考虑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需情况、经济条件、对口帮扶任务等情况,跨省节余指标调剂任务由苏南、苏中地区8个设区市主要承担,苏北地区5个设区市适当承担。全省18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六大扶贫重点片区所在的县(区)原则上不承担跨省调剂任务。
(二)合理配比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由于我省部分承担跨省节余指标调剂任务的地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较为紧张,跨省调入的节余指标落地难度大。为了提高上述地区完成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的积极性,我厅协调了省内贫困县(区)规划建设用地空间规模约9000亩,按照1:3的比例进行配比,以每亩30万元的价格有偿调剂给跨省节余指标调入地区使用,有力促进了跨省节余指标调剂任务的完成。
(三)实施省内带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剂。国家下达江苏跨省域节余指标调剂任务后,为了确保国家任务顺利完成,我们对省内节余指标调剂规模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压减。为了激活市场、放大需求,保证省内贫困地区不受大的影响,经省政府同意,允许省内节余指标带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剂,调入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用于报国务院审批的中心城区。调入方符合规划评估修改条件时,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规划修改。
(四)对节余指标调剂实行精准调控。我厅根据市场的走势和脱贫攻坚需要,对节余指标投放时序、规模等进行精准调控,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持市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确保政策用足用好的同时,还能够用长用久。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开展节余指标调剂使用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厅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增强指标调入地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为顺利开展指标调剂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氛围。全省13个设区市顾全大局,积极承担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任务,除南京、苏州等经济发达地区挑大梁外,苏北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盐城5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承担了将近4000亩的调剂任务。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节余指标调入地区要着力于布局优化和存量挖掘,不能只购买指标不复垦盘活,并要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坚决走节约集约发展道路。
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在各地已承担国家2.63万亩跨省调剂任务的前提下,9月28日,我省2018年首期省内节余指标调剂工作顺利完成,共成交节余指标8700亩,为贫困地区提供收益资金82.65亿元。应该说,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预期的效应,得到全省上下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以更大的力度、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服务保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江苏应有的贡献。
(2018-10-17 16:53)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接下来,我们请地方有关同志作经验介绍。首先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震强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精准施策注重实效,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家欢迎。(2018-10-17 16:52)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副司长 闫刚]打好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事关国家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事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是经济发展问题,更是重大政治问题。耕保司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部党组的统一安排,坚持把打好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检验,作为维护核心、紧跟核心政治态度的检验,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检验,积极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加快释放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的新动能。重点推进两方面工作:
一、积极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激发贫困地区内动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部先后出台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多个政策性文件,其中《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明确了具体支持政策。
一是允许用地边建设边报批。为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各项建设尽快落地,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对待深度贫困地区的用地,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用地审批程序上实行特事特办,特殊支持。
二是允许以“边占边补”“补改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原有要求,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当在建设用地报批时先行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针对部分深度贫困地区先补后占落实难的实际情况,允许以边补边占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并以补充耕地与改造现有劣质耕地相结合方式,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在部出台补改结合政策之前,深度贫困地区提前实行这一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三是实事求是确定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范围。部在确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时,充分考虑贫困地区发展实际,将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的省级公路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同时,将深度贫困地区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也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用地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按法律规定办理,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整体效率,提高用地保障服务水平。
二、运用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政策筹集扶贫资金
在开展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制度研究中,把重点解决资源匮乏省市补充耕地难题的统筹思路,拓展到发挥经济发达地区和资源丰富地区资金资源优势互补,建立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机制,发挥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政策优势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是强调跨省域补充耕地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跨省域补充耕地规范有序运行,需要跨省域补充耕地的省、直辖市,须向国家提出统筹补充耕地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后确定统筹补充耕地规模;有关省、直辖市在国务院批准统筹规模范围内组织建设用地报批;国家根据统筹规模组织有关省份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二是分类确定补充耕地国家统筹范围。将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省份界定为两种情况: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的直辖市补充耕地不足部分;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其他省份因实施重大建设项目造成的补充耕地缺口。
三是明确将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作为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主要来源。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规定跨省域补充耕地的主要来源是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防止毁林毁草开垦和盲目滩涂围垦垦造耕地,通过田、水、路、林、村区域性综合整治增加耕地,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加大生态修复与保护力度。
四是综合耕地数质因素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取标准。补充耕地由国家统筹的省份,要缴纳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为体现耕地占补数质平衡,以占用的耕地数量确定基准价,以损失的耕地粮食产能确定产能价;同时,将全国26个省(市)划分为五档分别确定调节系数,以体现区域经济差异(法律规定,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省份不包括自治区)。全国而言,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取标准为6~80万元/亩(其中水田11~100万元/亩)。
五是筹集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收支管理,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部分作为国家统筹补充耕地经费,支付给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省份;其余部分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通过实施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建立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有偿调剂机制,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资金转移渠道,在当前国家脱贫攻坚关键期、乡村振兴战略启动期,筹集更多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10-17 16:51)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下面,请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副司长闫刚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发挥土地资源优势,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大家欢迎。(2018-10-17 16:49)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副司长 燕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我部创新制度设计、完善实施机制,在规划编制、计划安排、增减挂钩等方面,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一、强化政策支持,做好脱贫开发用地保障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脱贫开发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贫困地区多属于老少边穷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多年来,我部要求各地落实“五化协同”的总体要求,适应以人民为中心、以农业现代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协调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在用地安排上充分考虑脱贫攻坚需要,千方百计保障脱贫地区新增用地和资金需求,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人ロ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对于脱贫搬迁新建地区,要在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以建设百年传承的新农村和提高国土整体风貌品质为要求,高标准谋划农民住宅和就业用地布局,高水平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为提高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提供全力保障。
按照中央精准脱贫的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基础上,我部逐年加大了土地利用计划的支持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计划管理,统筹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计划安排。在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逐年下降的情况下,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对83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脱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其他深度贫困县,每年每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同时要求各有关省份在分解下达土地计划时,要单独列增,确保落实到贫困县。
二、创新增减挂钩政策,聚焦脱贫攻坚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出现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双增加的现象。为了化解用地供需矛盾,2005年原国土资源部组织启动了增减挂钩试点,并严格限定在县域范围内实施,试点范围从最初8个省份逐步扩大到目前30个省份(除西藏)。截至2018年3月,全国共完成拆旧复垦农用地410万亩,投入农村建设资金2015亿元,极大地改变了农村村庄布局零散、基础设施老旧、环境脏乱差的面貌。
为进一步显化土地级差收益,助力脱贫攻坚,2016年我部拓展增减挂钩政策,允许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政策范围覆盖1250个贫困县。截至目前,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28万多亩,贫困地区获得流转收益约800亿元。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的要求,我部提出将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这一工作纳入了今年中央1号文件。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国家统一下达调剂任务,统一确定调剂价格标准,统一资金收取和支出,实现东西部调剂资金的整体平衡。预计2020年前可筹集1200亿元以上资金,2018年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已下达,其中8个主要帮扶省份调入指标任务14.11万亩,20个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调出指标任务20万亩,贫困地区可获得脱贫攻坚资金约640亿元。目前,各相关省份跨省域调剂工作推进顺利,预计可在11月30日前完成。
跨省域实施增减挂钩政策,全力支持了脱贫攻坚。建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碱调剂机制,把深度贫困地区土地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到经济发达地区,同时,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增值收益转移到深度贫困地区,对贫困地区,筹集了补偿安置、土地复垦、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各类资金,助力了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居建设,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和认同感;对帮扶地区,解决了计划指标紧、耕地占补平衡难、项目落地难的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发展空间,保障了工业化、城镇化用地需求;对国家,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了区域、城乡的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资金资源的双向流动和优势互补,要素配置更加合理。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政策效应,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合理用地需求,稳步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交易和跨省域调剂工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
(2018-10-17 16:47)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下面,我们进入本次论坛第二阶段。首先,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副司长燕琴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出实招,下实功,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大家欢迎。(2018-10-17 16:46)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感谢以上几位领导和来宾的发言,论坛第一阶段议程结束。下面,请大家休息10分钟,随后我们进入论坛第二阶段。(2018-10-17 16:45)
[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 吴国宝]政策扶贫
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为贫困地区减轻负担、增加可用资源、改善投资环境和发展条件进而提高其相对竞争力和减轻贫困,是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扶贫战略的重要形式和内容。
长期以来,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作为十分重要的扶贫政策工具,为贫困地区输送了大量的机会
这些优惠政策的影响虽然尚缺乏严格的评估,但它们对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缩小其与非贫困地区的差距起了重要的作用。
用地政策扶贫
土地政策是中国政府用于扶贫的重要政策工具。
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期间,就通过允许贫困地区土地有偿租用、转让使用权等方式,支持加快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的开发利用;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向有条件的重点县倾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整合土地整治等资金,支持易地扶贫移民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中央和省级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等。
2018年国办发布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土地增减挂结余指标跨省调剂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
用地政策对扶贫的贡献
增加脱贫攻坚可用资金。以“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为重点的用地扶贫政策,对中国最直接的贡献是增加了脱贫攻坚可用的资金。据统计,到2018年6月底,全国增减挂结余指标省域范围内流转累计收益800亿元;2018年跨省结余指标调剂计划,京、津、沪等8省调剂资金640亿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仅8省市跨省调剂资金,就相当于今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60%,跨省调剂资金增加了脱贫攻坚可用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全国脱贫攻坚的进程。
支持了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有效实施。用地指标跨省调剂所获得的收益相当部分用于补充和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跨省调剂增加的资金,有力地支持搬迁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促进了迁出地土地的整治和合理开发,支持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实施。
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脱贫致富。土地结余指标跨省调剂,会促进贫困地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支持贫困地区通过更合理的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作用。
拓展了东西扶贫协作的内涵和形式。用地指标跨省调剂,主要是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贫困地区之间进行。这成为了东西扶贫协作的一种崭新形式,也丰富和发展了东西扶贫协作的内涵。
扩展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分享国家改革与发展成果的边界和形式。长期以来,我国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主要通过就业、农产品销售和国家的扶贫开发项目,分享工业化、城镇化的收益。用地结余指标跨省调剂,现在成为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分享国家改革与发展成果的一种新的形式,同时也扩展了他们分享发展成果的边界。
用地政策扶贫前景展望
以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为重点的用地扶贫政策,其前提和基础是区域间土地资源数量与结构、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存在不匹配。只要区域间土地资源供求不平衡的情况存在,就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形式的土地资源利用的跨区域流动。无非是在不允许用地结余指标跨区域流动时,会通过资本流动的形式来实现平衡。相对来说,以资本流动实现的平衡,通常会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由此可见,只要严格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用地结余指标跨区域调剂这样的用地政策扶贫在今后一个时期就会继续存在。
需要关注的是如何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措施,保证耕地的质量不下降,保证增加的资金能真正用于贫困地区的发展。
谢谢大家!
(2018-10-17 16:44)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下面,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国宝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用地政策扶贫:贡献讨论和前景展望”,大家欢迎。(2018-10-17 16:43)
[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 贾希为]尊敬的张部长,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目标,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县数量实现了首次减少,2016年有28个贫困县摘帽,2017年有125个贫困县摘帽,今年计划200多个县摘帽。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着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明显提高,获得感显着增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继续响鼓重槌,驰而不息,高位推进,每月都对脱贫攻坚作出重要指示,在多次会议和重要场合反复强调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明确要求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李克强总理多次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重要批示,汪洋主席靠前指挥,亲自督战,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胡春华副总理多次对脱贫攻坚作出批示和指导。
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土地扶贫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土地扶贫各项任务细化落实。部领导率先垂范,多次深入扶贫一线调查研究,指导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自然资源部高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
自然资源部脱贫攻坚有几个显着特点。一是出手快。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时行动迅速,及时出台特殊用地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6月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明确贫困地区各省2020年以前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3项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并提出优先安排脱贫攻坚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能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始后,2016年出台《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在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允许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2017年中办国办《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及时出台《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
二是出招实。自然资源部及时出台接地气、可操作政策措施支持脱贫攻坚。2016年开始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县专项安排用地计划600亩。2017年对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个县额外再增加600亩建设用地指标。2017年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政策明确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足额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允许深度贫困地区节余的增减挂钩指标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内跨省域流转使用。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
三是效果好。自然资源部出台的一系列支持脱贫攻坚用地措施,进一步释放了政策潜能,提高土地在脱贫攻坚的利用效率,加快了“五个一批”脱贫攻坚渠道的畅通,取得成效显着,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刚才张部长也讲到,截至2018年上半年,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28万亩,收益800亿元,相当于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74.6%。2018年跨省域调剂土地交易指标安排20万亩,收益将达640亿元。2018年截至9月底,东西部扶贫协作中,东部地区已向西部地区投入的财政援助资金是148.48亿元。由此可见,土地政策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配合自然资源部推进好土地增减挂指标跨省交易工作,我们已原则同意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
行百里者半九十,现在是脱贫攻坚最吃劲的时候,也是最容易松劲、最容易跑偏的时候。虽然取得决定性进展,但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深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难度很大。从工作上看,还存在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资金违纪违规等问题屡禁不止。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希望通过这次论坛,各级政府,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聚焦深度贫困,突出重点难点攻坚,深化总结交流土地扶贫的经验和做法,指导支持各地用好用足扶贫用地政策,不断强化支撑保障体系,群策群力攻关,万众一心克难,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携手迈上全面小康的康庄大道,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实际行动兑现党中央的庄严承诺。最后,预祝此次论坛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18-10-17 16:42)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下面,请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副司长贾希为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土地政策与脱贫攻坚”,大家欢迎。(2018-10-17 16:41)
[财政部综合司住房土地处副处长 夏晓曦]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论坛,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土地政策扶贫有关问题。我发言的题目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支持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扶贫开发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中有关财政政策,支持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
2016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推动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36号),这个文件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为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在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老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其增减挂钩项目所在省份利用节余指标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未超过自然资源部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视同已开垦耕地,可以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二是进一步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作为土地出让收入的一部分,按规定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
2018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要求,财政部印发了《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18〕40号)。这个《办法》包括总则、资金收取、资金下达、资金结算和使用、附则五个部分,主要对制定依据、相关定义、职责分工、任务确定、资金计算方法、标准及调整、资金结算方式、资金使用方向、监管要求等作出规定,明确了两项资金的收取、下达、结算和使用方式等管理程序和要求。关于这个办法我想就两个问题做一下说明:
第一,关于用地省份的资金上缴和供地省份的资金下拨程序。按现行规定,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均实行国家统收统支的模式。对于用地省份,财政部门需要在年初将用地所需资金列入当年预算,在第二年2月底前,财政部会向用地省份财政部门下达需要上缴资金的预算通知,并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级结算方式将地方应上缴中央财政的资金进行扣除。对于供地省份,财政部门也需要在年初将供地的预计收入列入当年预算,并通过垫支方式在年度中先期安排使用。在第二年2月底前,财政部会向供地省份财政部门下达应拨资金预算通知,并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年终结算方式将资金拨付地方财政。由于年终结算是通过两级财政间扣款方式,避免了资金的上下往来和重复列收列支,程序相对简单、便捷,有利于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财政资金。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要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拨付要与供地省份任务完成情况挂钩。供地的深度贫困地区在完成全部增减挂钩任务前,财政部需按照确定的调剂资金规模的70%,先期拨付部分资金。待供地省份完成拆旧复垦安置并经自然资源部确认后,财政部再向其拨付剩余30%资金。这样的制度设计主要是为了对供地省份完成拆旧复垦安置工作有所约束。
第二,关于资金的支出方向。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体现跨省域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取之与农、用之于农”的特点,支持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办法》明确两项资金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下达供地省份的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纳入土地整治专项,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充耕地任务;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优先和重点保障产生节余指标深度贫困地区的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等。
扶贫资金是支持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粮草军需,管好用好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是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的义务所在。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地方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解答政策实施中的问题,通过政策解读、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谢谢大家。
(2018-10-17 16:38)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下面,请财政部综合司住房土地处副处长夏晓曦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大家欢迎。(2018-10-17 16:37)
[发展改革委地区司流域处处长 夏 成]尊敬的张德霖副部长,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代表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参加本次自然资源部承办的扶贫用地政策论坛。下面,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我从总体推进情况和土地政策相关问题两个方面,与大家做一汇报交流。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委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清醒认识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放松、不停顿、不解息,全力确保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三年来,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易地扶贫搬迁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已取得决定性进展。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着力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强化制度供给,从“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和规划的印发实施,到面积控制标准、财政、金融、土地等多项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再到工作成效考核评估、资金管理办法和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通知的印发,可以说,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并逐步完成。
二是工程建设加快推进。2016、2017年已顺利完成589万人的搬迁建设任务,今年还将完成280万人的搬迁建设任务。到今年年底,将完成870万人的搬迁建设任务,“十三五”建设任务“大头落地”有望实现。
三是资金保障充足有力。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规模达6000亿元,其中,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亿元。截至目前,各类资金已到位5000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四是督促检查作用明显。从去年开始,我们建立了每两个月一次的常态化专项稽察机制,共派出8批200余人,对有搬迁任务的省份实现了两轮全覆盖。此外,我们还启动了“拉网式”大巡查,先后派出8批共100余人次赴河北等15个省份进行监管巡查和“点穴式”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印发整改通知,督促地方严肃整改。两年来,我们共下达整改通知50余份,约谈10多个省市相关负责人,效果明显。
五是脱贫成效逐步显现。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劳务经济、资产收益等方式,已累计帮扶600多万建档立卡搬迁人ロ,帮扶人ロ比例达70%以上。
二、对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政策的几点认识
“十三五”以来,自然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以“箱倒柜”“倾力支持”的情怀,不断释放土地政策红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乃至整个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从易地扶贫撤迁工作看,土地政策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安置区及住房建设用地政策;二是拆旧复垦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交易政策;
三是迁出区搬迁群众个人承包地处置和迁入区农业安置人口耕地调整政策。
第一项建设用地政策,目前全国落实情况总体较好,执行层面一般也没有障碍。特别是自然资源部明确提出了对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足额保障、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农地转用边用边批、占用耕地边占边补等一系列创新性政策安排,为贫困地区扶贫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特别是安置区及住房建设用地提供了有力保障。第二项增减挂钩政策,这是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偿还的主渠道。目前看,各地的执行情况还有较大差异,部分地区推进落实情况不尽理想,甚至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异化现象。比如说,将交易收益直接用于搬迁群众的建房补助等错误现象。初步分析,我们认为,政策执行不平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对政策理解不到位、认识不一致的问题,也有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不健全或缺乏实操经验的问题;既有搬迁群众不愿拆旧复垦的问题,也有受自然地理条件所限拆旧复垦实施难度大的问题。此外,土地增减挂钩流转交易的工作流程、收益分配使用等缺乏上位规则或管理办法,也一定程度影响了政策效果,亟需加以完善。第三项耕地调整政策,土地供给是否充分关系到农业安置人ロ后续产业的发展。从全国范围看,农业安置仍然是易地扶贫搬迁的最重要的安置方式。对于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丰富的西北地区而言耕地供给问题可能并不突出;但对于中部地区特别是土地资源严重匮乏的西南地区农村而言,耕地调整实施难度较大。我们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省的安置区经常可以发现,不少农民无地可耕,或者是不少搬迁群众依然要返回原迁出区承包地耕作,这些安置贫困户的生产条件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变。这一问题如果不能解决,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目标就很难实现。为此,我们需要从搬迁安置方式选择和相关土地政策优化调整两个方面进行梳理、审视并加以解决,也希望自然资源部门能够加强指导和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与自然资源部紧密配合,加强合作。一是指导地方正确认识和合理运用已出台的各项土地政策,准确把握增减挂钩的政策内涵、政策目的和工作流程,加强安置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灾害隐患风险评价,科学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按照后续产业前置化的思路,提前谋划搬迁群众的脱贫发展路径,确保通过“搬穷窝、换穷业”实现稳定脱贫。二是建议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指导省级部门在编制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尽可能将经营性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政策支票能够真正变现为“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地方重点围绕专账管理、预决算制度、收益用途管制和监管责任等方面,加快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解决好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收益使用无依据、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以不断提升土地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保障能力,实现增减挂钩政策效益最大化。
以上发言有不妥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018-10-17 16:33)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下面,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流域处处长夏成同志发言,发言题目是“用好土地政策,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大家欢迎。(2018-10-17 16:32)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 张德霖]此外,我们部还努力发挥好海洋、测绘、地质调查,特别是深度打井找水等这些政策效应助推脱贫攻坚。
三、立足新职责、新机构履行好助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打算
自然资源部成立之后,有两项最具核心的职责,就是“两个统一行使”,这是自然资源部成立的核心职责。第一要统一行使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者的职责,第二统一行使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保护职责。如何把两个职责用好、履行好来助推脱贫攻坚也是我们今天这个论坛需要研究的问题。今天上午在论坛会上,国务院同志传达了总书记第五个扶贫日的重要指示。在国务院表彰决定里有一句话“精准脱贫、脱贫攻坚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底线性任务、指标性任务”,标志性的指标和底线任务,如果完成这些任务也是我们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系统的使命,后面还有两位省厅的同志作发言,就是介绍省里怎么完成好这项任务。
首先,就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也就是说,脱贫攻坚不能看成简单的一项工作,它是一项政治使命、政治任务。所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来武装头脑,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却步这项工作能够落地生效。
第二,夯实部门的职责,确保用地扶贫政策落地见效。针对我们自身查出来的扶贫用地政策落地还不够实、不够平衡,指导和推动的力度还不够及时、不够有力的问题,我们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分解任务做这好工作。
一是加强跟踪研判,多深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全方位地实地了解自然资源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把握各项政策是否合理有效地在贫困地区落实。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也就是说,要把好的政策让贫困地区更多的同志了解、用好。
三是加强典型示范,刚才我举的金寨的例子,还有四川和其他省的例子,他们都是用足用好脱贫攻坚政策的先进典型,用他们的典型来发挥更多的政策效应。
四是加强专项督察,我们希望九个督察局能够加强督察,督察过程中发现哪些政策还落得不够实、不够有效。
第三,开展专项治理,确保自然资源扶贫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一是要精准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与以往的扶贫开发不一样的是精准两个字,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同样对自然资源系统来讲,首先是精准聚焦,就是我们出台的土地政策是否精准聚焦在我们所确定的834个国定贫困县和“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地区。
二是要加强监管,搭建平台,建立台账,统筹做好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的扶贫项目,严格项目验收、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对选派挂职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是尊重群众的意愿。特别是扶贫搬迁过程当中遇到的增减挂钩政策、土地整治项目要充分地尊重所在地群众的意见,按他们的意愿来落实工作、落实要求。
四是严控质量,这主要是增减挂钩当中的土地质量保障。
第四,立足新机构、新职责,探索完善自然资源扶贫政策。前面我讲了自然资源部的两项核心职责,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毕竟我们是新的职责、新的机构,如何在履行新职责当中出台完善相应的
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尤其是要把我们的土地政策和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联系的更加密切,实施的更加有效,这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
扶贫用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离不开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是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一些科研机构,包括社科院和其他科研机构、院校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自然资源部表示感谢。
同志们,脱贫攻坚到了决胜决战的关键时期,三年攻坚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是抓好落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打赢脱贫攻坚发挥好更大的作用。
谢谢大家!(2018-10-17 16:31)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 张德霖]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下午的论坛,今天是第五个扶贫日,今天上午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了脱贫攻坚表彰大会,现场聆听了5位同志先进事迹的报告,很是感人。上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的重要批示。下午举行扶贫用地政策的论坛,也是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的一个具体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全党之力、全国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其中必然会涉及到土地和土地政策,土地和土地政策置于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置于脱贫攻坚具有其他政策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和作用。下午以这个题目为论坛,我先做一个发言,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还要做分论坛的演讲,我们共同来分享大家的成果和经验,以利于相互交流,共同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我想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自然资源部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来推进脱贫攻坚这项政治任务的落实,表明了一种政治态度。
二、自然资源部及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脱贫攻坚当中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三、下一步打算和安排。
一、自然资源部党组和全体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脱贫攻坚政治任务的落实
大家知道,今年两会之后,原国土资源部、原国家海洋局、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撤销,重新组建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部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昊同志在不同场合、不同会议上反复强调脱贫攻坚是我们党做的庄严承诺,是一个底线任务和指标性的任务,这其中要求自然资源部乃至自然资源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特别是落实好打赢脱贫攻坚的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措施,表明我们有决心和信心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其次,进一步完善土地的配套政策。原来国土资源部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主要是一套政策两项任务,一套政策就是围绕着土地怎么样助推脱贫攻坚,做好部门的扶贫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政策,这其中最最重要的就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的节余指标可以在本县扩大到省里,现在全国统筹来进行交易。取得的资金和收益用于脱贫攻坚。这是一项翻箱倒柜、倾囊相助的政策,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为这个政策汪洋主席,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做过七次批示。两套任务的另一项,负责定点扶贫县的扶贫工作,原国土资源部负责的赣州市赣县区、兴国、于都、宁都,国家海洋局负责的海南省琼中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的黑龙江海伦市,现在是定点扶贫6个县(市)。还有一项任务是乌蒙山片区脱贫攻坚牵头任务由原国土资源部承担,这些任务要继续由自然资源部承担。为了完成这些任务,最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善相应的用地政策。
第三项措施,就是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的专项治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就是要治理扶贫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作风不扎实的问题,这是我给大家报告的第一个方面,就是表明自然资源部党组和全体职工乃至广大系统对脱贫攻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
二、自然资源部如何完善脱贫攻坚的扶贫政策取得的新的进展和成效。
这些政策最最重要的是围绕着用地政策,所以今天论坛的标题是“扶贫用地政策”,用地政策首先是要土地规划的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过程中,要提供扶贫用地的政策保障,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需要相应的规划、相应的土地来做保障,这个在规模分布上确保脱贫攻坚用地,支持贫困地区编制村一级的土地利用规划,这是规划的保障。第二是年度计划的保障,全国贫困地区有贫困县834个,每年给每个县用于脱贫计划用地指标是600亩,确保每个县在脱贫攻坚中的土地使用。根据我们的调查,834个县里每个县600亩的用地指标的计划执行情况是90%以上,也就是说,600亩基本是用于脱贫攻坚的用地。第三是用地审批的保障。大家知道土地的使用要进行许可管理,为了确保扶贫按期完成任务,有些用地实行了特殊政策,边使用、边审批,在确保耕地补充质量的前提下能够边占边补,这是给贫困县的特殊政策。第四是产业用地的保障。这主要是光伏用地、乡村旅游等产业用地,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第二是深化了增减挂钩的扶贫政策。前面我讲过,增减挂钩政策本来不是用于脱贫攻坚的,翻箱倒柜、倾囊相助深化土地政策用于脱贫攻坚,把这个政策移植到脱贫攻坚上。
从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了三次拓展,到目前为止,全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覆盖了26个省、1250多个县,17个省累计流转了28万余亩,收益有800亿元,支持“三州三区”以及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第三是深化耕地保护支持政策。
第四是加大项目资金和人才的支持。项目资金主要是在国家财政里有个土地整治项目,每年土地整治项目有一些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人才的支持除了原国土资源部、海洋局、测绘局之外,原地矿部在赣州扶贫30年,30年扶贫过程中给予了许多项目的治理支持。
另外,就是人力资源的支持,部里选派的扶贫挂职干部有40多名,今天还有同志参加现场的会议,加大干部培训的力度,全国834个贫困县县级国土局局长培训全覆盖。今年4月份,针对着500多名深度贫困地区的国土干部进行了专门的三期培训。
第五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试点,助推脱贫攻坚。大家知道,2015年以来,中央有336项改革,其中有一项改革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试点,试点的内容有三项:征地制度、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三项试点在全国选了33个县,其中3个县是贫困县,西藏那曲县、甘肃陇西县、安徽金寨县,其中安徽金寨县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和一系列扶贫攻坚的政策叠加在一起。大家知道金寨县是一个红军县,同时也是一个深度贫困县,政策叠加的效应。到目前为止,全县交易宅基地腾退复垦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万余亩,交易金额90亿元,就是用于脱贫攻坚。金寨县是把这几项叠加起来用的很有成效的范例。(2018-10-17 16:30)
[自然资源部扶贫办主任 刘曦]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统一安排,作为“10.17”扶贫日平行论坛,这次“扶贫用地政策论坛”由自然资源部承办,主题是“用足土地政策、助推脱贫攻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解读扶贫用地政策,交流经验成效,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推进扶贫用地政策在更多贫困地区落地见效。出席今天论坛的领导和来宾有: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张德霖同志;
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副司长贾希为同志;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流域处处长夏成同志;
财政部综合司住房土地处副处长夏晓曦同志;
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国宝同志;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震强同志;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雷子平同志;
中共贵州省赫章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胡海同志;
我们还邀请了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央民族大学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部派驻定点扶贫县的扶贫挂职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扶贫杂志等1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参加今天的论坛。本次论坛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进行直播报道。
今天的论坛分两个阶段。首先,请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张德霖同志作主旨演讲,大家欢迎。
(2018-10-17 16:29)
时 间: 2018-10-17 14:30
地 点: 北京会议中心
内 容: 2018年扶贫用地政策论坛以“用足土地政策 助推脱贫攻坚”为主题,解读扶贫用地政策,交流研讨助推脱贫攻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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