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中国自然资源报》记者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县级申请、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自然资源部认定了258个县(市)为第一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其中,土地资源类183个,矿产资源类57个,海洋资源类18个,示范期为2023至2025年,2025年将评选第二批。
据悉,首批自然资源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创建活动以县市人民政府为创建主体,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政策协同为抓手,从土地、矿产、海洋三个维度进行分项创建。去年8月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正式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认定工作。考虑到各地资源要素禀赋差异,针对土地、矿产、海洋三个分项,分别设立了一套体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标准,最终从全国累计申报的373个县(市)中评选出258个。
会上,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创建标准,并按照土地、矿产、海洋三类推介示范县(市)典型案例。土地类主要从推动节约用地、减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提升用地强度和效率等角度考察。矿产类主要从推动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损失,减少矿产资源消耗,降低单位GDP矿产资源消耗等角度考察。海洋类主要从降低海域海岛资源消耗、提升单位面积用海用岛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挖掘低效海域海岛资源再利用潜力,优化海域海岛利用结构和布局等角度考察。
据介绍,本次创建活动主要是以示范县市创建为平台抓手,指导推动各地以标准为基础、指标为依据、创新为动力、示范为导向,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目的在于通过示范创建引导各地转型绿色发展,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更好发挥示范县(市)在节约集约领域的首创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良好氛围,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上透露,自然资源部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示范县(市)创建为平台,进一步鼓励和指导各地开展创新实践,定期跟踪评估,使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模式、技术、管理创新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并做好宣传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