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全文。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个国家专项规划,该规划明确了2020年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总体部署、重点任务和政策导向。
规划提出,到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全面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到15%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取得明显成效,工业生产过程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速继续减缓。支持低碳发展试验试点的配套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省区、低碳城市和低碳城镇,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城区、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实施一批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项目。
此外,规划提出,要实现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着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取得明显进展。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对话和务实合作不断加强,“南南合作”进一步深化。我国在国际谈判中的核心关切和正当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积极建设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等。
在调整化石能源结构一项中,规划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利用,优化煤炭利用方式,制定煤炭消费区域差别化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加快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探开发利用。积极开发利用海外油气资源。继续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利用量达到3600亿立方米。
规划还要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48 亿吨标准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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