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24日,自然资源部在京分两期举办了新修改《土地管理法》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透露,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转让条例的修改起草工作正紧锣密鼓地推进;自然资源部同时开展了对涉及部门规章的清理整合工作,将废止一批与新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培训班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负责人就《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此次修法中破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法律障碍、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多规合一”改革预留法律空间、合理划分中央和省级政府土地审批权限、基本农田变永久基本农田、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取代土地登记、完善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调整农村宅基地违法的处罚机关等亮点和要点进行了解读和答疑。 培训班要求,参训人员要全面领会《土地管理法》精神,并在地方积极宣讲、组织培训,认真做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和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会(首府)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规处、利用处、耕保处、征地处(科)负责人,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司局相关负责人近30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