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7日至1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办。分析人士指出,面对全球生物多样性危机的挑战,共同推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框架”)达成,擘画未来十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新蓝图,是此次大会缔约方和利益攸关方关切所在。
亟需通过“框架”
继2021年10月第一阶段会议在中国昆明成功举办后,COP15第二阶段会议继续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旨在制定并通过“框架”,这将是第二阶段会议最重要的预期成果。
“框架”是为到203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锚定方向的总体性、战略性纲领文件,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COP15主席、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对新华社记者说:“COP15及正在制定的‘框架’将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流化进程,使全人类能够享受生物多样性为减少贫困、维护粮食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惠益。”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6日表示,据估算,到2030年全球生态系统退化每年导致3万亿美元损失,本次大会亟需通过“框架”。“发达国家必须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大胆的财政支持。我们不能指望发展中国家独自承担这一负担。”
“没有另一个地球。”《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丽莎白·穆雷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框架”旨在扭转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进而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
作为COP15的主席国,“中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穆雷玛指出,“中国政府已花费大量时间,努力推动‘框架’磋商,并组织众多活动,与各方讨论,为制定并通过‘框架’积极准备”。
五个关键因素
分析人士指出,为使COP15第二阶段会议取得真正的进展,“框架”需要目标高远,又要具备可操作性。穆雷玛说,各方需关注导致自然损失的五个关键直接驱动因素:改变海洋和土地的用途、过度开发生物、气候变化、污染、外来入侵物种。
解决这些问题势在必行。其中,由农业和城市扩张导致的土地碎片化和土地使用变化使许多地区丧失了80%的生物多样性。此外,各方还需解决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例如不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等。
大会秘书处指出,在COP15上达成的解决方案应涵盖整个社会,包括金融部门、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要让原住民和当地社区参与到与自然有关的决策过程中。
缔约方需就资金问题达成协议,包括富裕国家将提供多少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获取渠道和利益分享问题,特别是在涉及使用遗传资源数据方面。
谈判焦点问题
目前,在中国的积极协调和多方共同努力下,“框架”结构和核心表述已基本成型。然而,各方在“框架”文件的具体内容上依旧存在分歧,还需在大会上就“框架”有效性和公平性的许多实质性问题达成一致。谈判焦点问题主要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各方的主要挑战和执行能力差异。由于196个缔约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方生物多样性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和执行能力各异,在资源调动、惠益分享等重点议题上存在争议。
穆雷玛说:“每个缔约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优先事项……每个人都需要发挥自己的作用。‘框架’将是通用的、适用于所有人的‘框架’。我们需要所有人齐心协力,不让任何人掉队。”
第二,资金问题。之前的COP10会议制定了2011至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即“爱知目标”。“爱知目标”共20项,到2020年,没有一条完全实现,仅有6个目标部分实现。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爱知目标”没有达成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资金和技术。
据世界自然基金会估计,全球生物多样性资金缺口每年高达7000亿美元。尽管越来越多的政府承诺达成雄心勃勃的全球生物多样性协议,但包括如何调动必要资金等关键问题目前仍未解决。对此,发达国家表态消极。
第三,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不少发展中国家认为,大量遗传资源被发达国家夺取,而由此产生的惠益却并未与前者共享。面对不同意见,各方需为规范使用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SI)找到解决方案。
“未来两周内,196个缔约方不仅将展开谈判,更有义务让‘框架’得到通过。”穆雷玛表示,缔约方需要关注最终目标,即必须通过一个雄心勃勃、可实现、可操作的“框架”。各方现在的工作是聚焦目标,完善文本,寻求妥协,带领我们踏上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未来之旅。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