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了构建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筑牢矿产资源保障基础、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给、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4项工作任务。
在构建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方面,明确重要矿种勘查开采方向,加大战略性矿产勘查开采力度,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强化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建设能源资源基地,保障战略性矿产煤炭、铁矿、铝土矿、钼矿、金矿的有效供应。重点建设14个国家规划矿区,保障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加强战略性矿产保护和储备,划定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区6个,加快推进矿产地储备工程。
在筑牢矿产资源保障基础方面,推进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实施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围绕重点勘查区,开展战略性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大宗非金属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展清洁能源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强化重点勘查区引领作用,划定重点勘查区17个。促进矿产资源勘查有序发展,完善多元化地质勘查资金投入渠道,强化探矿权竞争性出让。
在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供给方面,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能力,创新资源开发技术,提升煤炭、铝(粘)土等优势矿产开发规模和水平。合理开发地热资源,强化重点开采区的支撑作用,合理设置并强化开采规划区块管理。优化开发利用结构,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加大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型矿山关闭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水平,到2025年,全省固体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40%。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积极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在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引导开展智能矿山建设,推进现代化矿山建设。提高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严格遵守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的“三率”矿产资源利用指标要求,对不达标的矿山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专项核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惩戒机制,对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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