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规划》对全省“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并以此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辽宁“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结合《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筹划矿产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全力做好矿产资源领域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在规划目标方面,《规划》提出,通过5年努力,大幅提升铁、金、硼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控制菱镁矿年度开采总量,持续优化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预期新增铁矿资源量10亿吨、金矿资源量10吨、硼矿资源量10万吨以上,力争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5处以上;全省铁矿年开采量预期达到0.7亿吨,硼矿开采量预期达到500万吨,滑石开采量预期达到300万吨,菱镁矿年开采量控制在3000万吨(约束性指标);矿山总数预期在20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预期达到30%左右。
在总体布局方面,《规划》提出构建4个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分别为营口—丹东金、菱镁、硼矿勘查开发区,鞍山—抚顺铁、铜、锌矿勘查开发区,辽宁西部铁、锰、金矿勘查开发区和铁岭—沈阳煤炭、煤层气勘查开发区。全面保障“一圈一带两区”矿产资源配置需求,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的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明确区域管控要求,引导要素集聚,实现增储提产,确保能源资源安全和稳定供给。
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面,《规划》提出,以铁、金、铜、硼、晶质石墨、萤石等战略性矿产和干热岩、煤层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为主攻矿种,开展全省范围内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找矿靶区优选工作,科学评价资源潜力。重点开展辽东—吉南成矿带辽东段金、硼、多金属矿产深部预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探索3000米以浅多层次深地探测与资源能源勘查评价技术体系。以煤层气、铁、金、硼、铜、钼、萤石等主攻矿种,划定30个重点勘查区,部署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工程8个,实现找矿新突破。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规划》提出,聚焦煤炭、铁、金、锰、铜等省内重要矿产,划定19个重点开采区。对菱镁矿开采总量进行约束性控制,鼓励铁矿、硼矿、滑石矿开采,促进优质产能合理科学配置资源。结合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和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27类主要矿种新建(改扩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5类矿种生产规模为小型的已有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对优势矿产菱镁矿和“多、小、散”的建筑用砂石土矿制定了单独管控要求。对菱镁矿资源按市场需求实行供给总量控制、分级管控;对普通建筑砂石土矿,实行集中开采区和最低开采规模“双控”管理,同时引导新建矿山向“五矿共治”(即以“矿权减量、矿业转型、矿企安全、矿山生态、矿区稳定”为主要内容的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关闭后的空白地选址,鼓励矿山按开采单元进行“夷平式”开采,不留残山残坡。鼓励沿海砂石资源丰富地区向省外部分地区供应砂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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