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对未来三年内积极稳妥推进立体分层设权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推动广西海域使用管理从“平面”正式转向“立体”,通过拓展海域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做活“向海图强”大文章,促进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区加快建设。
《意见》优先保障海域主体功能,在互不排斥和有限影响且可控的前提下,兼容多种用海行为,明确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如何分层”“如何论证”“如何审批”“如何登记”等关键环节,从立体分层用海类型、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海域使用论证、用海审批、产权登记、海域有偿使用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沿海三市(北海、钦州、防城港)海洋和自然资源部门优化用海审查审批,强化监督保障,确保海域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
近年来,随着海洋开发利用规模的持续增长,广西沿海有限的海域空间资源难以承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用海需求。同时,现行的海域“平面化”管理方式未能充分发挥海域资源最大效益,用海活动的立体空间边界不清、项目用海重叠等问题开始凸显。作为广西贯彻落实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一次重要探索,《意见》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各类用海需求进行分析,结合不同用海类型、用海方式、主要使用空间等梳理形成空间兼容性结论,进一步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政策落地,切实发挥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提升海域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海域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全力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用海需求,积极助推北部湾进一步释放蓝色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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