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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之北海局篇 守护渤海一片蓝

        2022-06-21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王自堃 王晶 于凤 曾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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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丰富的海洋资源滋养着沿岸三省一市,是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依托。渤海自身水动力条件较差,加之高强度开发、污染物排海等因素,自然岸线、滨海湿地等自然资源受到破坏。渤海生态状况,成为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

          2018年,一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打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修复渤海生态系统,对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新机制、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2020年,自然资源部组织环渤海的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以下简称三省一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全力推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自然资源部北海局(以下简称北海局)承担监督指导相关工作,对渤海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了全过程监管。2021年以来,北海局组织开展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回头看”和持续常态化监管等工作。攻坚之路艰辛但富有成效,渤海区域累计完成整治修复滨海湿地9212公顷、岸线132千米,超额完成攻坚战生态修复任务,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全过程监管 助力攻坚战圆满收官

          渤海综合治理要取得实效,必须落实责任、合力攻坚。攻坚战打响之后,北海局实施监管职责,“画出路线图、定好时间表、落实责任人”,推动形成政府主导、自然资源(海洋)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北海局建立了渤海生态修复项目常态化监管制度,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按照“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理念,加强监督和指导,为渤海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完善监管机制。牵头成立海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月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强化监管服务,帮扶指导地方。充分发挥中心站、海洋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现场踏勘等手段加强监管,共开展现场监管400余次、366天,出动监管人员1000余人次。通过宣传解读重要政策、出台技术指南等方式指导地方开展工作。同时建设启用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了监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显着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三是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项目实施前,进行合理性审查,严把立项关口,提高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避免项目出现成本高昂、过度人工干预和片面追求景观化等问题。项目实施阶段,开展月度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跑偏”问题,督促限期整改。项目验收阶段,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保障验收程序规范、指标认定科学准确。项目完成后,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项目完工后有人管、管得好、效益佳。

          北海局实施的全过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了渤海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渤海生态修复如期超额完成任务。

          科学施策 渤海生态修复显成效

          北海局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监管过程中,将科学修复的理念贯穿始终,为推动渤海各生态修复项目实现科学施策、系统修复“把脉问诊”。

          精准有效的设计方案是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实施方案阶段,北海局组织实施方案合理性审查,通过审查项目必要性、政策符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项目严格把关,禁止伪生态、实损害工程,杜绝“盆景”项目、形象工程,引导修复项目按照“保障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坚持低成本节约原则,科学选取技术模式,保障修复效果。这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经过3年攻坚,渤海生态修复卓有成效,为推动渤海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改善了所在区域岸线、湿地等的生态状况,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在生态效益方面,修复砂质、淤泥质、基岩岸线66.5千米,实施海堤、护岸生态化改造65.5千米,恢复部分岸线自然形态、生物群落等,促进岸线生态功能和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实施退养还滩(湿)2451公顷,恢复水动力条件2274公顷,恢复湿地植被4618公顷,有效改善了实施区域滨海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在社会效益方面,增加了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提升了公众亲海空间质量,提高了修复区域的科研教育价值,提升了社会生态保护修复意识。在经济效益方面,带动滨海地区旅游产品价值增长,提升了景观资源的经济价值和潜力;部分项目发挥了抵御海洋灾害的作用,降低了海洋灾害损失;部分项目探索出一条滨海盐碱地生态修复和产业化发展的新路。

          久久为功 持续守护蔚蓝渤海

          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生态修复项目的成效需要时间检验,其后续管护和跟踪评估至关重要。

          为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和效益,北海局明确要求项目开展前、中、后跟踪监测,为成效评估提供数据基础,为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项目实施前开展本底监测,掌握区域生态系统本底状况;项目实施中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项目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完工后进行修复指标测量认定,开展后续监测与效果评估。2021年,为进一步巩固攻坚治理成果,推动渤海综合治理成果长效化,受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委托,北海局组织开展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回头看”工作,确保项目完工后有人管、管得好、效益佳,评估生态修复总体成效。

          北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迈入“十四五”,北海局将继续在自然资源部的领导下,履行“两统一”职责,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计划》等相关规划要求,不断完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修复项目监测评估工作,在更大区域、更深层次继续攻坚,巩固渤海生态修复成果,擦亮渤海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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