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出台《西安市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的主体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耕地保护管理新机制。
《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管理模式,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5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
《方案》提出,全面推行以全市为单位,区县(开发区)为纽带,镇(街道)为重点,村(社区)为关键的四级田长制。在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设置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市、区县(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一级田长、二级田长、三级田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四级田长,依据管辖范围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
《方案》明确,设立市、区县(开发区)两级田长制办公室,对辖区内田长制工作推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方案》提出,坚持党政同责、严保严管、属地管理、科技支撑、奖惩并举五项基本原则,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公示、督导巡田、工作通报四项工作制度,压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面推动田长制工作开展。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实施田长制摆上重要位置,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要强化考核监管,将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耕地保护法规政策,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