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省2020年以来实施的“标准地”改革取得可喜成果,截至今年7月,全省累计出让“标准地”735宗、面积5.82万亩,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了要素配置效率,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统计显示,山西省2020年出让“标准地”115宗、面积1.11万亩;2021年出让“标准地”383宗、面积3.02万亩;今年1~7月出让“标准地”237宗、面积1.69万亩。到今年年底,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类开发区出让“标准地”的宗数,有望达到工业用地出让宗数的80%。
山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标准地”改革以来,全省各开发区将“标准地”改革与“承诺制、全代办”进行联动,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例如,将“标准地”出让与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给制度紧密挂钩,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创新“标准地”供应方式,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标准地”出让向“地证同交”领域延伸,在交付“标准地”的同时向企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将“标准地”出让与“标准化厂房”建设相结合,让企业“拎包入住”,提高了惠企服务水平。
下一步,山西厅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按照“供地即可开工”原则,深化“标准地”改革,为各开发区项目用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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