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更好地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满足自然资源管理新要求,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调办”)组织研究改进了耕地质量分等调查评价方法,形成了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方法体系。现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20号)废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