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重大专题研究的函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
为组织编制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准确把握新时代矿产资源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统筹部署,现就规划重大专题研究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明确任务要求
开展重大专题研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足国内和全球视野相统筹,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在矿产资源领域的体现和影响,科学研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着眼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长远目标,针对矿产资源保障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发展与保障、政府与市场关系,突出重点矿种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明确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战略目标实施的路线图,科学确定目标指标、重要任务、重点布局、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等。
二、精心组织实施
此次重大专题研究涉及领域广、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各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按照任务分工,精选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制定专题研究工作方案,明确研究方向与重点,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研究工作有序开展。在研究过程中,请各承担单位进一步加强交流与互动,加强重大问题调研、研讨与论证,高质高效完成专题研究任务,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及时报送成果
2019年10月25日前,各承担单位要形成专题研究工作方案,明确研究组成员和联络员,报送我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并于2020年2月底前、2020年4月底前,分别报送专题研究报告初稿和正式稿(一式三份,附电子光盘)。
联系人:戴晓阳
电 话:010-66558142/8144(传真)
邮 箱:xydai@mail.hafclm.com
附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重大专题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