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局确权登记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院、市房地产档案馆: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不动产登记物权公示作用,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根据《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信息,是否存在共有、抵押权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情形的基础上,增加查询不动产权利人名称的权限。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相关规定,按照不动产坐落位置、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等索引信息免费查询非住宅类且权利人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不动产权利人信息等登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进一步扩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渠道
为进一步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渠道,任何人根据查询需求,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窗口及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渠道按有关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本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样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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