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省平定县查处整改情况
(一)关于平定县人民政府纵容违法采矿问题。经查,平定县人民政府通过签订代建协议、召开专题会、出具会议纪要等形式,纵容平定县天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违法开采石灰石;平定县冠山镇人民政府、锁簧镇人民政府通过委托、出具报告等形式纵容荣磊鑫石厂等2家企业以工程项目名义违法开采石灰石。上述6起案件共计开采资源388万吨,价值6411.18万元,均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4起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起已向法院提起公诉,1起法院已判决。
(二)关于平定县人民政府为违法采矿背书问题。经查,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镇政府和村委会为矿山企业违法开采石料用途的说明盖章背书,县自然资源局据此将11个违法图斑以合法上报。上述11起案件共计涉及开采资源541万吨,价值8402.28万元,其中1起未达到入刑标准已作出行政处罚,其他10起涉嫌犯罪均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6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1起已向法院提起公诉,3起法院已判决。
(三)关于平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案不查、案件查处不到位问题。挂牌督办指出的有案不查问题涉及的11个图斑与“平定县人民政府为违法采矿背书问题”的11个图斑相同,目前均已进行查处。案件查处不到位涉及2个问题,关于“6起案件立案半年后仍未作出处罚决定”问题,目前6起案件均已作出处罚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4起法院已判决,2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关于“11个案件应吊销采矿证而未吊销”问题,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依法吊销11个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
阳泉市纪委监委对上述挂牌督办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80名责任人员(县处级干部8名)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其中,已对47名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其余33名责任人已提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
二、贵州省织金县查处整改情况
(一)关于织金县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不实问题。织金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组织联合调查,对2020年所有矿产卫片图斑进行现场勘测、重新核实认定,确认12个图斑存在违法开采行为,10个属于越界开采、2个属于无证开采。除1个未采出矿产资源非立案处理外,其余11个违法图斑(2个越界开采图斑为同一主体合并处理)已全部立案查处,越界及无证开采区域完成恢复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4起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并结案;6个图斑涉嫌非法采矿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刑事立案5起,不予刑事立案1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补充作出处罚并结案),目前已刑事判决2起、正在侦查1起、审查起诉1起。
(二)关于织金县对多年持续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问题。毕节市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已对1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余8人正在审查调查中。对未查处的违法行为,同属于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不实问题,已纳入问题(一)进行了查处整改。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查处整改情况
(一)关于平果市图斑判定不实、有案不查问题。平果市自然资源局对原判定不准的17个矿产图斑已重新认定为违法图斑,根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分为9起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均已结案,7起涉嫌非法采矿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起,不予刑事立案1起,目前4起已移交检察院。
(二)关于平果市矿产案件查处不到位问题。对挂牌督办指出的应移送未移送的5宗违法案件,平果市自然资源局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平果市公安局已受理上述案件,其中2起已移交检察院。对复查核实时仍在违法开采的矿山,平果市自然资源局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已结案并移送公安机关。
纪检监察部门对上述挂牌督办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4名责任人给予处分,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
四、云南省彝良县查处整改情况
(一)关于彝良县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批准设立临时采矿点、砂石厂,违法开采砂石料问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立案查处,责成彝良县人民政府撤销和停止执行部分文件和会议纪要,共撤销相关文件1份、会议纪要5份,向昭通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昭通市纪委监委对17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由彝良县人民政府向昭通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昭通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彝良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向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彝良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关于彝良县自然资源执法“宽松软”问题。对挂牌督办指出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未查处问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已立案查处并整改到位;对9起案件执法不规范问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指导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9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重新进行勘测和案件调查,已依法作出处罚并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移交、移送问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将涉嫌犯罪的1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向林草部门移送4个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个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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