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
概述
2002年,国土资源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妥善处理国土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提供资源保障和管理服务。国土资源对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国土资源宏观调控体系在逐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全面实施,启动了新一轮修编试点工作。全国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批复实施,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已经开展。国土规划试点启动。
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土地市场建设全面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取得进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务院发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为全面实现地质资料统一管理,保障汇交人合法权益做了规范。
国土资源大调查取得新进展。
国土资源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执法监察工作得到加强。
国务院批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以三峡库区和汛期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展开。
国土资源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迈出新步伐,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得到加强。海洋、测绘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种的耕地为12593万公顷,园地1079万公顷,林地23072万公顷,牧草地26352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65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10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8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5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2001年相比,耕地减少1.32%,林地增加0.67%,牧草地减少0.1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1.30%。
建设用地净增加40.9万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9.65万公顷。生态退耕面积142.55万公顷。耕地调整为园地等农用地34.90万公顷,其中调整为园地21.26万公顷,调整为养殖水面8.67万公顷,调整为畜禽饲养和设施农业等农用地4.97万公顷。自然灾害毁坏耕地5.64万公顷。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6.08万公顷。其中整理5.25万公顷,复垦废弃地3.51万公顷,开发17.32万公顷。补充耕地比建设占用和灾毁的耕地多0.79万公顷。园地等农用地调整为耕地8.04万公顷。31个省(区、市)继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显示,2002年土地利用变化的最大特点是生态退耕速度明显加快,加上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年度内净减少耕地168.62万公顷。
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实现新突破: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的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宗数、面积、价款分别是上年的108.5%、273.8%和197%;已有1258个市县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机制,1198个市县建立了土地有形市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经完成。
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处理土地违法案件11.21万件,其中本年发生案件7.28万件,收缴土地面积0.41万公顷,收缴罚款9.36亿元。
二、矿产资源
全国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共157种,其中,能源矿产9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1种,其他水气矿产3种。45种主要矿产中有30种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投入地质勘查费用235.97亿元,其中国家财政地质勘探费11.56亿元。矿产资源勘查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0处。石油天然气勘探取得重要进展,苏里格气田已进入世界级气田行列。新查明(预测)矿产资源量煤7.60亿吨,石油10.53亿吨,天然气4411亿立方米,铁矿石1.02亿吨,铜金属81.31万吨,铝土矿5814.4万吨,铅金属163.33万吨,锌金属181.62万吨,金428.55吨,硫铁矿矿石4321万吨,地下水3453万立方米。
全国矿业总产值预计达5085亿元,呈持续增长态势。主要矿产品产量有所增加,原油产量由上年的1.65亿吨上升到1.67亿吨,10种有色金属产量由883万吨上升到1021万吨,磷矿石产量由2100万吨上升到2301万吨,水泥产量由6.61亿吨上升到7.25亿吨。
矿业权市场建设蓬勃发展。全国19个省(区、市)开展了探矿权、28个省(区、市)开展了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探矿权转让168宗,转让收入5.41亿元;采矿权转让2412宗,转让收入24.57亿元。
矿业秩序继续好转,依法治理力度在加大。全年共处理地矿违法案件2.2万件,其中本年发生案件2.1万件,吊销勘查许可证2件、采矿许可证1378件,收缴罚款5067万元。
全国矿产品及相关能源与原材料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1100亿美元,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在全国进出口贸易中,矿产品的进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在18%左右。与2001年相比,除铜矿石进口减少8.4%以外,其他大宗短缺矿产品及相关能源与原材料的进口量都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原油进口6941万吨,铁矿石进口1.12亿吨,锰矿石进口208万吨,铬铁矿进口114万吨,钾肥进口543万吨。进口矿产品供应多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提高了进口安全保障程度。我国矿产品进口关税进一步下调,平均降至6.9%,促进了短缺矿产品及相关能源与原材料的进口,保障了国内需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引进来”继续推进。批准涉外勘查许可证48件,采矿许可证39件。中外合作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取得重大进展。我国海上最大的油田蓬莱19-3油田一期工程正式投产,年产原油200万吨,我方拥有51%权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积极开展风险勘探开发和提高采收率等项目,累计引资10亿多美元。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去”取得重要进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年海外原油作业产量达2123万吨,同比增加500万吨;苏丹、哈萨克斯坦等海外重点工程进展顺利。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收购西班牙瑞普索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第五大油田的部分权益和澳大利亚西北礁层天然气项目的上游生产及储量5.56%权益。先后在近20个国家进行了10多个固体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工作。
三、海洋资源
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领域已经出现了由“资源”开发向海洋“服务”的转变。海洋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开发所产生的经济价值继续增长,以服务为基础的海洋经济发展尤为迅速。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三次产业结构为31:23:46,传统海洋产业与新兴海洋产业发生积极变化。
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确定了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区中30个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将我国管辖海域划定了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与养护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10种主要海洋功能区。
沿海11个省市、三分之二以上市、县的海洋功能区划已经编制完成,且大部分地区已经批准实施。大连、厦门、北海等地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开展了重点海域的综合整治工作,极大地改善了这些地区的海域使用秩序。海洋功能区划将成为各级政府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的依据。
全国已建立了30个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3万本,海域使用逐步步入有序、有度、有偿的轨道。
全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2001年,我国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7233.80亿元,增加值达到3297.2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44%。其中,沿海旅游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其产值为2503亿元,占海洋产业总产值的34.6%;海洋水产业居第二位,其产值为2256.56亿元,占海洋产业总产值的31.2%;以下依次为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石油与天然气业、沿海造船业等。上述五个海洋产业构成我国海洋的支柱产业。
四、国土资源大调查
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取得新进展。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37万平方千米、1:5万区域地质调查1.6万平方千米、1:25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30万平方千米、1:50万环境地质调查177.4万平方千米、1:20万物化探遥感调查27.5万平方千米、1:100万重力调查20万平方千米、1:5万航空遥感调查2.1万平方千米。完成机械岩心钻探11.1万米。基本完成28个省(区、市)的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工作,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新发现矿产地80处,其中大中型36处;提交可供普查矿产地42 处,其中大型12处,中型9处。
海洋能源调查获得进展。全面评价了我国管辖海域内38个沉积盆地的油气资源远景,其中南黄海油气勘查获得进展,为下一步实施钻探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南海北部陆坡区海域的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前期调查获重大进展。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有新发现。在南岭地区,新发现具超大型锡矿找矿潜力的骑田岭地区及外围的一系列矿产地,预测锡资源量大于70万吨。在云南新发现白秧坪银矿,已探获银资源量近5000吨。伴生铜、铅锌矿资源量均达大型规模,伴生钴矿达中型规模。
地下水资源勘查成效显着。加强鄂尔多斯盆地周边岩溶地下水资源的调查,查明可开采量9.98亿立方米/年;西南岩溶地区的地下水资源为1800亿立方米/年,可开采量770亿立方米/年;完成西南八省(市)339个县(市)74万平方公里石漠化遥感调查;初步查明了黄河源区生态地质环境变化状况,首次提出冻结层上水水位下降是造成高寒草甸退化和源区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地质调查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的多目标地球化学填图工作全面推进,完成1:20万多目标区域化探42457平方千米。开展青藏铁路沿线活动断裂调查,成功进行了昆仑山段、唐古拉段、羊八井-当雄地段的活动断裂调查研究,准确进行了昆仑山隧道、羊八井隧道的地应力测量,顺利完成格尔木-望昆段铁路两侧各500米范围的高精度灾害填图、以及全线活动断裂综合调查与研究,为青藏铁路完善设计方案、防治铁路地质灾害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
土地资源调查取得新进展。完成1:1万土地资源监测8.21万平方千米、1:1万土地资源调查53.56万平方千米,分别完成1:20万、1:10万、1:5万土地资源评价95.35万平方千米、245.72万平方千米、187.27万平方千米。首次应用SPOT-5制作2.5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辅助更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总体规划修编。
五、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国目前已建成了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17个地(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20738个地下水监测点,基本形成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地下水监测控制面积达100万平方千米。
地质灾害多发区开展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和群测群防成效明显。完成168个县市调查,建立了相应的信息系统和群测群防网络。成功预报地质灾害703次,避免人员伤亡19120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36亿元。地质灾害多发区的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已初步建立并正逐步完善。
全国发生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40246起,造成853人死亡、109人失踪、179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1亿元。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和监测工程全面实施。一期规划治理的197处崩塌滑坡防治工程,已有195处开工治理或确定采取其它防治措施,平均完成设计工作量的30%;一期规划治理的81段塌岸防护工程已开工治理73段,平均完成设计工作量的20%;一期规划的214处高切坡整治工程已有152处完工,30处正在施工。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已全面启动。
颁布了《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加强地质遗迹保护,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44处和一批省级地质公园。
开展了以河北、山西、辽宁等12个省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实施了10个典型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组织编制完成了《矿山环境评价标准》、《矿山环境调查标准》等技术要求。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继续加强。开展了上海、天津等20多个城市的地面沉降问题的专门勘查、监测与研究,对40多个大中城市的地质灾害进行了防治前期的勘查工作。开展了海水入侵、地下水污染、矿山环境等监测,为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六、科技与信息化
国土资源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迈出新步伐。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计划。承担国家级重大科学工程1项,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4项,高技术应用部门发展项目3项,科技攻关计划6项。
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先导孔钻至2028.17米深度。利用获得的2000米连续的岩心、流体及其气体样品,取得了深部极端条件下地下流体、生命物质和地球物理场等珍贵信息。
地球生命演化研究取得新进展。在辽西首次发现真正会飞的“恐龙”的化石,正式命名为中华神州鸟,为进一步研究鸟类的起源和演化、鸟类的飞行起源等重大科学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
加强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应用3S技术等改造传统地质调查工作方式,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全过程实现数字化,提高了地质调查的现代化水平。开发研制了基于GPS/Internet技术的土地调查系统。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启动,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1:50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等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服务系统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球矿产资源信息系统、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系统、国土资源科技成果服务系统等已上网运行;编制了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指南,为促进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整体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七、西部大开发
西部地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12省(区、市)土地总面积占全国的71.1%。在西部土地总面积中,耕地为4707.5万公顷(占7.0%),园地为328.5万公顷(占0.5%),林地为12100.4万公顷(占17.9%),牧草地为25801.2万公顷(占38.2%),其他农用地为1058.9万公顷(占1.6%),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为752.9万公顷(占1.1%),交通运输用地为72.9万公顷(占0.1%),水利设施用地为77.1万公顷(占0.1%),其余为未利用地。2002年退耕还林82万公顷,占全国退耕总面积的57.5%(1998—2002年西部地区12省(区、市)共退耕还林249万公顷,占全国退耕总面积的74.6%)。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效果明显。开发利用矿产资源157种(包括亚矿种),有矿山企业46296个,其中大型的155个,中型的282个,小型的45859个,工业总产值1146.04亿元。矿业产值占西部地区工业总产值的1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8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进一步加强,十大矿产资源集中区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的65%以上继续投入西部地区;为“青藏铁路”、“三峡工程”、“南水北调”、 “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供选址论证、用地报批、资源调查等服务;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土地管理工作;加强地下水资源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重点部署了在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河西走廊等地区勘查工作。在西部严重缺水地区完成探采结合井32眼、浅井710眼,直接解决11万人的饮用水问题;提高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以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城镇地区和重要经济区为重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八、国土资源规划
国土资源规划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国土资源规划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法制建设不断推进,规划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全社会规划意识不断增强。
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不断深入。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构成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基本确立。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于2002年底完成。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已经启动,正稳步推进。
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工作于2002年底全部完成。市、县级规划正在稳步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专项规划构成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初步形成。矿产资源规划工作重点转入实施,规划的调控作用已经显现。浙江等省根据规划,大力调整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矿山企业“多、小、散”的状况得到改观。
开展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前期研究。布置深圳市、天津市国土规划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的新途径。
国土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法制、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依据《土地管理法》,建立了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利用项目规划审查为核心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以法律形式确立“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为基本国策,严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逐步推进国家、省、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制度,产业结构调整,开发利用布局的调整优化,设定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转变利用方式。不断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依法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征缴工作。
注:
1. 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 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国土面积外,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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