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切合我国海水淡化科技创新实际的有力举措,抓住了痛点堵点,对于提升海水淡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动计划》的发布恰逢其时,有利于提升海水淡化科技创新水平
国家高度重视海水淡化科技创新,经各方共同努力,我国已攻克低温多效和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自主技术支持建成多个万吨级示范工程,建设投资和造水成本与国际基本持平,具备了规模化发展的基础条件,但在原始创新能力、核心技术装备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复杂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出“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的战略部署,对加快自主科技创新、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出了更迫切要求。《行动计划》的发布恰逢其时,通过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政府政策引导,有利于加快海水淡化科技创新培育,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落实落地。
二、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的关键是“打通痛点堵点”,《行动计划》就此作出了具体安排
根据产业界、学术界等各方共识,我国海水淡化科技创新面临着3方面亟需解决的痛点堵点问题。一是基础研究薄弱,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以往国家主要在打通技术流程方面投入较多,基础研究支持较少,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缺乏,难以支撑起海水淡化产业“变道”超车构想。二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亟待突破,反渗透膜、高压泵和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核心装备材料还需进口。三是缺乏大型装备应用验证的条件,导致国产技术产品在质量水平、可靠程度、性能寿命等方面与进口产品存在较大差距。美国、日本等国家高度重视该方面工作,通过打造创新服务平台,加速企业产品定型和熟化转化,也促进在节能降耗方面的持续创新,培育全球领军企业。
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关键是“打通痛点堵点”,《行动计划》紧扣海水淡化科技创新现实需求,从开展大型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新技术研发、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开展自主大型技术装备集成示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对推进海水淡化科技自立自强、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指导。
三、《行动计划》重在落实,高水平创新主体要勇于担当
好的《行动计划》关键在于落实。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关于提升海水淡化科技创新水平的任务要求,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工作,大院大所、行业龙头企业等高水平创新主体要勇于担当。
一是集中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十四五”时期,加大对海水淡化研发资金的投入支持,组织优势力量联合攻关,集中突破反渗透膜、海水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技术,实现核心技术装备材料自主可控,降低制水成本。支持海水淡化基础性研究,加快原始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勇于向产业科技创新制高点迈进,提升我国在海水淡化全球产业版图和创新格局中的地位。
二是建设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海水淡化产业基地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完善关键技术、核心材料、重要装备创新开发所需的定制试制、检验检测、过程研究、中试验证等服务能力。及时启动大型海水淡化试验场建设,满足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所需大型关键技术装备的熟化转化、定型认证、迭代升级等服务要求,打通技术装备实验室开发—中试验证—规模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布局建设国家海水资源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积极探索我国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模式。通过上述全链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谋划海水淡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可为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构建海水淡化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通过统筹推进补短板、锻长板、固底板、铸新板,攻克转化一批产业核心技术,保障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推进落实,并向污水资源化利用、苦咸水综合利用等方面积极拓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型企业,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同时,面向国际市场,积极开展海水淡化技术联合攻关、标准合作与技术转移转让,推动海水淡化技术走出国门,为海洋可持续发展做出“中国贡献”,构建跨国合作新桥梁,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作者:阮国岭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