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定点帮扶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函,对自然资源部定点帮扶的黑龙江省海伦市,江西省赣县区、兴国县、于都县、宁都县,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分地区出台支持意见,为定点帮扶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工作路径。
针对黑龙江省海伦市,明确今年继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同时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申请承担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任务、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天然富硒土地认定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
针对江西省赣县区、兴国县、于都县和宁都县,明确从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合理确定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天然富硒土地认定9个方面积极主动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此外,对接4县(区)具体需求出台了“一对一”“订单式”支持政策,如:指导赣县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支持兴国县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支持于都县开展地下管线普查、获取三维模型和卫星影像图制作,支持国家电投宁都光伏发电产业园建设,促进宁都县改善能源结构,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空间保障。
针对海南省琼中县,明确今年继续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优化补充耕地和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进一步明确支持旅游业发展规划用地政策,在地质灾害防治、地理信息测绘、土壤调查和地质遗迹挖掘等方面给予专家、政策、技术等支持。另外,加强宣传,帮助提升琼中旅游知名度。
自然资源部明确,今年继续向定点帮扶县选派优秀挂职帮扶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助力定点帮扶县乡村建设,在干部人才培养、引进帮扶资金、消费扶贫、产业帮扶、党建促帮扶、总结宣传等方面继续加强支持,广泛动员部系统和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完成好今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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