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资源家底,开展大比例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进一步提高工作精度和覆盖面,注重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适宜性及开发利用总量进行总体评价,以地热田为单元确定地热资源开采上限。二是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明确勘查开发和保护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导向,在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中细化地热资源勘查开发重点区域,坚持“以热定采、以灌定采、采灌均衡、水热均衡”,明确开采总量、规模准入和监管措施,合理引导资源配置,推动地热资源高效、循环和综合利用。三是做好矿业权出让登记,积极推进地热资源“净矿”出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包括推动传统地热开采理论与有关技术的进步与突破,提升碳酸盐岩热储强化增产技术、突破砂岩热储回灌技术,加强中深层井下换热技术、工艺及其适用条件的综合研究,进一步健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
会议提出,尽管我国地热利用取得了巨大成绩,地热年利用率、直接利用量、浅层地热能供暖面积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但离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地热利用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今后,在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国际承诺过程中,地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政府将对地热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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