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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发文 共同做好扩大内需用地保障管理

        2008-12-31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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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杨征/摄)

         

        为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的资源保障服务和监管,围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格规范用地管理,国土资源部日前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上下齐心,促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尽快落地,保证依法依规用地,确保扩大内需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十条具体措施:其一,加强对扩大内需各项建设用地的规划统筹和计划调控。一要充分发挥规划对扩大内需各类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作用。切实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近期建设急需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用地需要,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二要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引导。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好明后两年土地利用计划,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需要。

        其二,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和供应。一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建议书编报、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加强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将补充耕地资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作为建设成本,足额列入建设项目投资预算。二要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加快建设用地项目预审,适当扩大先行用地的范围,提高工作效率。符合要求的项目用地,国土资源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查。三要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尽快使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

        其三,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一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用地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并确保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二要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存量和低效土地挖潜力度,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三要严格依法依规用地。各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对扩大内需建设用地的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强监管,对严重违规违法占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达标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问责。

        其四,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要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二要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依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积极拓展安置渠道,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记者 田春华 实习记者 聂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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