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印发《新邵县2022年耕地保护与制止耕地抛荒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办法,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细则》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新邵县实行年度自查、半年检查、年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县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年度自查、半年检查、年底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结果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项目中,违法用地的制止、查处力度和效果占15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情况占15分,耕地保有量缺口数恢复完成情况占15分,新增耕地任务完成情况占10分,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情况占10分,落实上级交办耕种面积占5分,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占30分。根据部署,年度自查由乡镇党委、政府自行组织开展。
新邵县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表扬。年度自查、半年检查和年底考核发现突出问题的乡镇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乡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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