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督察局严格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信访工作规定(试行)》、部办公厅《关于信访件受理办理工作中有关注意事项的函》要求,对近期收到的两起涉山东省政府征地批后监管问题的信访事项,在深入调查基础上顺利办结,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开展实地调查,对信访地块现场踏勘,与当地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村委进行座谈,调阅地块征地卷宗,掌握地块征地实施过程。二是与省、市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省级政府在土地征收全流程中是否充分履职,是否做到了程序到位。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团队的专业作用,认真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建议,做到办理程序合规合法。四是组织局法律事务工作小组成员充分讨论沟通,确保反映事项核实准确全面,答复意见细致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做到回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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