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名海南测绘局,成立于1990年6月30日,2011年更名为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现为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实行自然资源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自然资源部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测绘工作的职能部门。
作为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授权或委托,承担并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部部署的国家基础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应急测绘以及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实施。
(二)承担并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部部署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地理国情监测等工作,为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修复、防灾减灾、督察执法等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
根据海南省政府的授权委托,作为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三)负责拟订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法规和规章,负责行政执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组织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组织实施海南省级大地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卫星导航定位服务基准站网、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等省级测绘基准体系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的建设。为省大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共享及社会化应用服务。负责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的统筹和获取,以及省级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制和地理信息更新等工作。
(六)指导和组织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成果推广转化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订。
(七)负责全省自然资源调查、核查、监测、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地理信息技术支撑与保障工作。负责为省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自然灾害提供应急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海南省海洋测绘等工作。
(八)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承担省测绘地理信息标准、质量、计量、资质与信用、安全保密、测量标志、安全生产、独立坐标系、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以及地图编制、审核、登载等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和发布。负责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组织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
(九)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人才工作,承担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十)指导市、县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十一)完成自然资源部和海南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下设直属单位6个:自然资源部第七地形测量队、自然资源部海南测绘资料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海南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自然资源部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第四航测遥感院、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综合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