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565号(资源环境类290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先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平台下加快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工作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攻克深度贫困堡垒的要求,调动经济发达地区将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用到深度贫困地区支持脱贫攻坚,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三区三州’及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内开展交易”。今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为落实中央要求,原国土资源部深入调查深度贫困地区近年来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需求、拆旧复垦潜力,以及帮扶地区近年来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和财政收入等情况,对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的供需状况进行了分析。调查分析显示,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的供需不平衡,深度贫困地区可复垦调出的节余指标远远多于帮扶地区可购买的指标数量。另外,由于深度贫困地区范围较大,按照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约三分之一的深度贫困县没有对口帮扶地区,且帮扶地区的财力差异也较大。如果由深度贫困地区自行与帮扶地区定向交易,则部分地方享受不到政策红利,不符合中央提出的关于到2020年共同脱贫的要求。
针对上述状况,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以下简称《办法》), 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国家统一下达调剂任务,统一确定调剂价格标准,统一资金收取和支出,实现东西部调剂资金的整体平衡。
《办法》印发后,我部积极落实和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一是下达2018年调剂任务。按照中央要求以及《办法》规定,对跨省域调剂任务进行了统一测算分解,经国务院审定下达28个相关省(区、市)。二是制定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经征求各省(区、市)意见,于7月下旬印发实施。三是完善监管平台。根据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的运行流程和核定要求,扩充和完善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功能,为规范推进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提供基础支撑。四是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经与国务院扶贫办协商,已将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的年度统计,以调动和激励帮扶地区筹集更多资金,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下一步,我部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沟通协商和跟踪监管,指导地方用好用足政策,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010)66557363
自然资源部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