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永吉县北大湖镇夹信子村水泥用大理岩矿普查
(公告文号:吉市矿交探挂字〔2023〕第3号)
受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吉林省永吉县北大湖
镇夹信子村水泥用大理岩矿普查探矿权项目进行挂牌出让(吉市矿交探挂字〔2023〕第3号)
一、出让人
名称: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30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永吉县北大湖镇夹信子村水泥用大理岩矿普查
勘查矿种:水泥用大理石
地理位置:勘查区位于永吉县180°方向,直距28km,行政区划录属北大湖镇管辖,东距北大湖镇约6km,北距吉林市约40km,有乡间水泥路与205省道相连,交通方便
面积:2.763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126.2734 |
43.2516 |
2 |
126.2751 |
43.2516 |
3 |
126.2737 |
43.2444 |
4 |
126.2719 |
43.2444 |
5 |
126.2718 |
43.2421 |
6 |
126.2600 |
43.2441 |
7 |
126.2612 |
43.2510 |
8 |
126.2654 |
43.2500 |
9 |
126.2706 |
43.2533 |
10 |
126.2727 |
43.2530 |
11 |
0 |
0 |
资源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26.2734 |
43.2516 |
2 |
126.2751 |
43.2516 |
3 |
126.2737 |
43.2444 |
4 |
126.2719 |
43.2444 |
5 |
126.2718 |
43.2421 |
6 |
126.2600 |
43.2441 |
7 |
126.2612 |
43.2510 |
8 |
126.2654 |
43.2500 |
9 |
126.2706 |
43.2533 |
10 |
126.2727 |
43.2530 |
11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实施方案要求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3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2.为了保证挂牌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审查竞买人资格条件时,竞买人需要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5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勘查、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3月08日 挂牌时间:2023年03月08日—2023年03月22日
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文件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08日—2023年03月20日
申请报名方式:1、交易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2、申请人需携带资质审查材料到915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交易事宜;3、如需竞价,请于2023年03月22日9.00时到701开标室进行;4、本次挂牌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5、本次挂牌交易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5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勘查、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交易项目的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可通过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一)竞买人需在挂牌期间,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书,挂牌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二)竞买人的资质审查
竞买人需提供如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5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3、企业与勘查、地质、测量、安全等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技术人员证书。
(三)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经交易中心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
(四)取得交易资格的竞买人需在挂牌期内完成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交易中心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
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确定为35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挂牌竞价的加价幅度为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的整数倍。
(五)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方式以公告规定为准。
现场竞价时如发生异议,以回放的现场影音资料为准,影音资料不能确定结果的,以主持人落锤为准。
八、风险提示
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探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一)1、竞买人现场踏查后涉及占用林地的,自行到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审批条件,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2、交易期间,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交易承办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未按《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处理。3、交易承办方及其工作人员对该项交易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该项交易标的任何担保。4、探矿涉及的用地、青苗、林地、道路及地面资产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或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5、因法律、法规规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需终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关规定办理。6、竞得人同意承担矿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地质风险,合理设计,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探矿权人后,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勘查区重叠区找矿成果情况,若没有压覆已查明或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不应提出赔偿要求。勘查作业完毕,应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不按此规定执行出现一切后果均由探矿权人负责。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探矿权挂牌交易活动有异议,须在本次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两小时前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探矿权出让方(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300号)审定后方予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应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在本次探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录。 2、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 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3、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⑴逾期拒绝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探矿权出让合同》的;⑵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⑶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⑷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永吉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