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为鼓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勇于创新,发现和奖励为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测绘科技创新人才,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1)、《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评选细则》(见附件2),现就申报2023年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以下简称测绘人才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主要精力和时间在第一线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研发、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可申报本奖项。
(二)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每位被推荐人需经行业内2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均需专家本人签名。
(四)本奖项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在近5年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二)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并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显着应用成效。
(四)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科技人才培养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着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要求
(一)候选人推荐材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
(二)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取消其评选资格。
(三)测绘人才奖的候选人,须按标准格式填写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推荐表(见附件3),并由推荐专家签字、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四)推荐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提供PDF格式电子文档。
(五)本通知及附件可从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http://hlsm.hafclm.com)通知公告栏下载。各单位负责报奖的工作人员也可实名(单位+姓名)加入学会会员QQ群(群号:648703455 )下载。
四、相关事项
(一)评选工作不收取推荐单位和个人任何费用。
(二)评选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获奖者将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测绘局主楼233室
联系人:姚正明 电话:0451-86622167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