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1)、《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选细则》(见附件2),现就申报2023年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测绘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本年度测绘科学技术奖主要奖励我省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按以下三类申报和评选:
(一)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
(二)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科技基础性工作;自然资源调查、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等社会公益性服务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经过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技术保障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工程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23年5月30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参评。申报等级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申报要求
(一)测绘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理事单位可申报2项;常务理事单位可申报3项。如超出限制数量,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
(二)申报测绘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须按标准格式填写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3);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由主持单位填写申报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其做出贡献大小排列;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亲笔签名。
(三)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脱密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前3位主要完成人不得多于2项。
(五)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提供PDF格式电子文档。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从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http://hlsm.hafclm.com)通知公告栏下载。各单位负责报奖的工作人员也可实名(单位+姓名)加入学会会员QQ群(群号:648703455 )下载。
三、相关事项
(一)本次测绘科学技术奖评选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组织,黑龙江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协助。
(二)评选工作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三)评选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获奖项目将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32号测绘局主楼233室
联系人:姚正明 电话:0451-86622167
金 春 电话:0451-85919047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