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专家对腾冲县中和乡高楼子锡选厂等4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4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jyang@mail.hafclm.com
自然资源部
2022年11月30日
4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腾冲县中和乡高楼子锡选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 |
商洛市金梓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州区友爱金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3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鄂尔多斯盆地甘谷驿油田油气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4 |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日喀则仲巴县扎布耶盐湖矿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