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544号(资源环境类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监测和修复促进海洋生态恢复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对做好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经会同生态环境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背景情况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强调,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破坏了就很难恢复。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海南发展的根本立足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这一片海上绿洲和这一汪湛蓝海水,努力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方面作出更大成绩。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海南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先行一步,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
二、我部主要考虑
我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科学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我部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海南省典型生态系统监测和保护修复。
目前,我部已建立了以国家级业务中心-海区局业务中心-各中心站海洋站的业务支撑体系,为地方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现状调查、预警监测和保护修复提供技术支持。
三、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海南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2号),出台《全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总体方案(2021-2025年)》(自然资办发〔2021〕64号),提出了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监测的基本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内容,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海南省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现状调查和预警监测的实施区域和任务。
二是组织开展全国珊瑚礁、海草床和盐沼生态现状调查,摸清了海南省三类典型生态系统分布格局、生态状况和面临压力。
三是组织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海洋三所等单位开展了近海珊瑚礁跟踪监测,针对西沙海域长棘海星持续暴发等问题开展分级预警,发布预警信息。
(二)开展海南省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一是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2020年8月,我部与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自然资发〔2020〕135号),提出到2025年,海南省将新营造红树林200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3200公顷。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印发《“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海洋〔2022〕4号),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作为重点任务,明确在海南“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岛礁的生态环境调查和常态化巡查监管”。同月,我部与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共同印发《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自然资发〔2022〕18号),统筹布局海南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6项重点工程。
202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转移支付资金8.5亿元,支持海南万宁市、儋州市、东方市和琼海市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红树林、盐沼、珊瑚礁、砂质海岸等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修复,推进红树林、珊瑚礁以及养殖池塘清退、互花米草治理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二是基本建立配套工程技术标准。发布实施21项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生态系统调查评估系列技术导则,指导、规范有关工程建设。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支持海南省建立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推动典型生态系统现状调查和监测预警等工作,掌握海南海洋生态家底,针对西沙长棘海星暴发等问题分析评估南海珊瑚礁生态系统受损状况及变化趋势,预警生态问题与潜在风险,提出保护措施建议。同时,加强相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标准的宣贯培训,健全国家和地方业务支撑机构的人才交流机制。
二是继续指导海南省落实《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相关任务,协助海南省沿海地市做好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科学实施包括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重要生态系统在内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