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28号建议的答复
张汝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衡水湖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由我部与有关部门分别办理。该建议对开展衡水湖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结合我部职责,现就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对衡水湖保护区的支持和下一步有关工作考虑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为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我国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保护修复成效显着,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衡水湖地处京津冀腹地,在京津冀区域生态系统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安全,提供生态服务价值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为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我部配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支持相关省份积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启动实施了三批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2016年、2018年分别支持河北实施了京津冀水源涵养区、雄安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每个项目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亿元,支持河北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作。两个工程试点对提升项目实施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9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称“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51号),要求各省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和《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择优选择一个项目申报。我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中央财政支持项目。
三、下一步打算
三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适时启动“十四五”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河北相关部门可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筹划和申报准备工作。下一步,我部将配合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对河北有关部门的指导,积极支持河北省包括衡水湖在内的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感谢您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
自然资源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