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
2014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
国 家 海 洋 局
2015年3月
2014年,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部署,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势头良好,海洋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
- 一、海洋经济总体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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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核算,201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59936亿元,比上年增长7.7%,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4%。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35611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24325亿元。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322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704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9661亿元,海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4%、45.1%和49.5%。据测算,2014年全国涉海就业人员3554万人。
图 1 2010—201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情况
- 二、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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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海洋产业总体保持稳步增长。其中,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25156亿元,比上年增长8.1%;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增加值10455亿元,比上年增长8.1%。
图 2 2014年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构成图
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情况如下:
——海洋渔业 海洋渔业整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海水养殖产量稳步提高,远洋渔业快速发展。全年实现增加值4293亿元,比上年增长6.4%。
——海洋油气业 海洋油气产量保持增长,但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影响,增加值减少。海洋原油产量4614万吨,比上年增长1.6%,海洋天然气产量13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1.3%。全年实现增加值1530亿元,比上年下降5.9%。
——海洋矿业 海洋矿业较快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53亿元,比上年增长13.0%。
——海洋盐业 海洋盐业呈现负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63亿元,比上年减少0.4%。
——海洋化工业 海洋化工业保持平稳的增长态势,全年实现增加值911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海洋生物医药业 海洋生物医药业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2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1%。
——海洋电力业 海洋电力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实现增加值99亿元,比上年增长8.5%。
——海水利用业 受益于一系列产业政策影响,海水利用业取得较快发展,全年实现增加值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海洋船舶工业 海洋船舶工业加快调整转型步伐,发展呈现上扬态势。全年实现增加值1387亿元,比上年增长7.6%。
——海洋工程建筑业 海洋工程建筑业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2103亿元,比上年增长9.5%。
——海洋交通运输业 我国沿海规模以上港口生产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但航运市场延续低迷态势,海洋交通运输业运行稳中偏缓。全年实现增加值5562亿元,比上年增长6.9%。
——滨海旅游 滨海旅游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邮轮游艇等新兴旅游业态发展迅速。全年实现增加值8882亿元,比上年增长12.1%。
- 三、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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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渤海地区海洋生产总值22152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7.0%,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长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生产总值17739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9.6%,与上年基本持平;珠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生产总值12484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0.8%,比上年回落了0.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为初步核算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中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沿海地区包括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
4.各项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5.数据来自沿海地区海洋行政管理机构、统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 附录1:2014年海洋生产总值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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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2:主要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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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名 词 解 释
海洋经济 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
海洋生产总值 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的简称,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沿海地区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海洋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之和。
增加值 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与服务活动的最终成果。
海洋产业 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包括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等主要海洋产业,以及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
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 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过程中所进行的科研、教育、管理及服务等活动,包括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服务、海洋保险与社会保障业、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地质勘查业、海洋环境保护业、海洋教育、海洋管理、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等。
海洋相关产业 以各种投入产出为联系纽带,与主要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上下游产业,涉及海洋农林业、海洋设备制造业、涉海产品及材料制造业、涉海建筑与安装业、海洋批发与零售业、涉海服务业等。
海洋渔业 包括海水养殖、海洋捕捞、远洋捕捞、海洋渔业服务业和海洋水产品加工等活动。
海洋油气业 在海洋中勘探、开采、输送、加工原油和天然气的生产活动。
海洋矿业 包括海滨砂矿、海滨土砂石、海滨地热、煤矿开采和深海采矿等采选活动。
海洋盐业 利用海水生产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的活动,包括采盐和盐加工。
海洋化工业 包括海盐化工、海水化工、海藻化工及海洋石油化工的化工产品生产活动。
海洋生物医药业 以海洋生物为原料或提取有效成分,进行海洋药品与海洋保健品的生产加工及制造活动。
海洋电力业 在沿海地区利用海洋能、海洋风能进行的电力生产活动。不包括沿海地区的火力发电和核力发电。
海水利用业 对海水的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活动,包括利用海水进行淡水生产和将海水应用于工业冷却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等活动,不包括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活动。
海洋船舶工业 以金属或非金属为主要材料,制造海洋船舶、海上固定及浮动装置的活动,以及对海洋船舶的修理及拆卸活动。
海洋工程建筑业 在海上、海底和海岸所进行的用于海洋生产、交通、娱乐、防护等用途的建筑工程施工及其准备活动,包括海港建筑、滨海电站建筑、海岸堤坝建筑、海洋隧道桥梁建筑、海上油气田陆地终端及处理设施建造、海底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不包括各部门、各地区的房屋建筑及房屋装修工程。
海洋交通运输业 以船舶为主要工具从事海洋运输以及为海洋运输提供服务的活动,包括远洋旅客运输、沿海旅客运输、远洋货物运输、沿海货物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活动。
滨海旅游 包括以海岸带、海岛及海洋各种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为依托的旅游经营、服务活动。主要包括:海洋观光游览、休闲娱乐、度假住宿、体育运动等活动。
沿海地区 有海岸线(大陆岸线和岛屿岸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环渤海地区 环绕着渤海(包括部分黄海)的沿岸地区所组成的经济区域,主要包括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和山东省三省一市的海域与陆域。
长江三角洲地区 长江三角洲的沿岸地区所组成的经济区域,主要包括江苏省、上海市和浙江省两省一市的海域与陆域。
珠江三角洲地区 珠江三角洲的沿岸地区所组成的经济区域,主要包括广东省所辖的广州、深圳和珠海等城市的海域与陆域。
上述名词解释主要摘自《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06)、《沿海行政区域分类与代码》(HY/T 09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