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453号(资源环境类17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海函〔2016〕第73号
秦大河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平面上升对我国沿海城市不利影响研究和应对工作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主办,水利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办,现答复如下:
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海水膨胀、冰川和极冰融化,引起海平面上升。沿海地区活跃的经济活动使地面沉降速度加快,进一步加剧海平面的上升速度。海平面上升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重大环境问题,对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和沿岸人民生产生活构成极大的威胁。我国沿海海平面整体上呈波动上升趋势。1980年以来,平均上升速率为3.0毫米/年。李克强总理在《互联网信息摘要》(第262期)上针对海平面问题批示:“海洋局应进一步组织科学分析与评判,发改委编制和实施十二五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应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海平面上升应对工作,建立了包括海平面变化观测、预测、影响调查、评估和应对策略研究等内容的业务化工作体系。
一、海平面业务化工作主要成果
(一)建立了覆盖中国沿海的海平面变化观测体系。包括海洋局局属和其它行业的观测站点开展海平面观测业务,站位总数100多个。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负责观测资料的接收、质控、管理和应用服务。
(二)发布《中国海平面公报》。海洋局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编制和发布《中国海平面公报》,并从2006年起由2-3年发布一次改为每年发布。公报内容由初期的简单海平面变化数据扩充为中国海平面变化状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沿海海平面变化及影响状况、海平面上升与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与海洋灾害、海平面上升与海岸带生态系统等多项内容。
(三)颁布《海平面观测与影响评价》标准。国家海洋局于2010年10月1日颁布实施《海平面观测与影响评价》行业推荐标准,规范了海平面及海平面变化影响观测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提出了海平面变化影响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法。
(四)开展全国沿海省市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2009年启动了全国沿海省市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工作,采集沿海基础地理、堤防、生态和灾害状况等基础信息,并开展海平面变化影响实地调查,初步建立了海平面影响基础信息库,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对我国沿海地区的影响状况。
(五)开展基准潮位核定工作。通过考证观测设备和水准点变化情况,绘制并分析各观测要素、水准点和国家高程基准面之间的高程关系图,形成了具有统一起算面的海平面观测资料序列,为海平面变化分析与预测以及影响评价提供可靠数据。
(六)建立和逐步完善海平面上升预测模型。通过分析海平面变化规律,利用数值预测模型、随机动态分析预测模型和多因子预测模型,分析中国近海海平面变化的周期性、趋势型和区域性变化,预测未来海平面上升的高、中、低值,掌握海平面变化规律,为开展海平面上升影响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七)完成示范区海平面上升影响评价工作。以天津滨海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作为示范区,开展海平面上升对示范区土地、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适应对策。
二、应对海平面上升开展的研究和规划工作
(一)国家海洋局依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深入开展海平面相关课题研究。2011年完成《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及对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课题,对我国海平面变化进行了预测,重点开展了天津沿海、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海平面上升影响评估,并出版了专着《天津滨海新区海平面上升及影响评估》。即将完成的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国海平面变化预测及海岸带脆弱性风险评估技术与应用》,利用近50年的中国近海观测和调查资料,开展了中国海平面及相关要素的气候变化趋势分析与评估;构建了针对中国近海的海平面变化预测模式,对全球变暖背景下中国近海海平面和潮汐变化进行预测;开展气候变化与海平面上升背景下的海岸带脆弱性评估研究,分析气候变化与海平面上升对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住建部在城市规划编制中,统筹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防洪、防潮等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建设。一是在沿海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坚持将港口规划、海岸带保护与综合利用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分析海平面上升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提出未来的应对措施;二是加强海岸带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建设,指导沿海城市妥善处理海岸带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对岸滩冲刷和蚀退的综合整治,规范海岸带开发利用,禁止破坏性开发活动;三是加强海挡工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指导沿海城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置防洪、防潮设施,加强防护工程建设,延长防潮堤,新建海挡工程,对现有海堤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提高抗潮能力。
(三)水利部“十二五”期间会同科技部,组织开展了应对海平面上升的相关课题研究,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编制海洋预报减灾“十三五”规划,继续深入开展长时间尺度海平面上升对沿海城市的影响研究工作,在城市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海平面上升等气候变化增量因素;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城市规划,编制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严格实施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科学合理利用海岸线,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三是建立覆盖我国沿海的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业务体系,开展包括围填海等重点区域、基于GIS技术的海平面变化影响评估,研究提出符合沿海特点的海平面变化适应策略;四是加强海平面上升海洋致灾程度的量化分析研究和评估,并建立海岸侵蚀和咸潮等缓发灾害的业务化监测体系。
再次感谢你们对海洋工作的大力支持,并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海洋局
2016年9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
010-6804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