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91号(经济发展类第06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海函〔2016〕第69号
胡万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京津冀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提供绿色海洋生态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结合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意见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京津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建立陆海统筹的海洋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整治渤海湾环境污染,提升北戴河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渤海入海河流及排污口的环境治理,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2016年1月,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就强化海洋污染防治、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等作出部署。
国家海洋局一直高度重视我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落实,要求各省年底前完成红线划定工作;积极探索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生态补偿和总量控制等制度,开展制度试点和评估,完善标准规范。二是加大海洋保护区选划与建设力度。推动新建一批海洋保护区,扩大海洋保护区面积;2011年以来投入资金1.4亿元用于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能力建设和生态修复,主要开展了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和珊瑚礁、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等工作。三是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监测系统提效率、优布局、成合力。四是推进海洋生态系统整治修复。积极整治修复典型河口以及重要滨海湿地,开展“南红北柳”湿地修复和“蓝色海湾”生态修复整治工程。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国家海洋局将加强对成熟生态修复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对新的生物修复技术的研发力度,研究建立多方投入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
农业部于2015年11月公布的首批20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当中,天津市大神堂海域、河北省山海关海域、河北省祥云湾海域和河北省新开口海域4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位于京津冀地区的天津滨海新区、秦皇岛、唐山等地,总面积4294公顷。农业部将继续加强海洋牧场规划,创新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机制,推动海洋渔业结构调整,促进渤海渔业资源养护和海域生态环境改善。
发改委、环保部2015年12月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其中明确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任务。
财政部认为,为提高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海域、海岛和海岸线使用功能,中央财政已经设立了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用于支持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修复整治。因该项资金已经将天津、河北纳入支持范围,如再设立京津冀重大国家战略海洋生境修复专项基金,将与现有政策重复,不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 68048023
国家海洋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