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68号(资源环境类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侯一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近海观测网络,支撑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国海洋观测战略规划已对优化近海观测网充分考虑
2014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局印发了《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海预字[2014]722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面向新时期海洋观测发展需求,创新机制、增强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海洋观测基础,采用国内外可靠、先进的海洋观测技术,优化各种海洋观测及其保障资源配置,统筹兼顾海洋观测网的发展,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综合观测网络,为认知海洋、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海洋观测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以需求导向,政府引领,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原则,到2020年,建成以国家基本观测网为骨干、地方基本观测网和其它行业专业观测网为补充的海洋综合观测网络,覆盖范围由近岸向近海和中、远海拓展,由水面向水下和海底延伸,实现岸基观测、离岸观测、大洋和极地观测的有机结合,初步形成海洋环境立体观测能力。根据您提案中的建议,我局将认真结合《规划》,进一步加强研究和贯彻落实,统筹兼顾,规划多层次、立体化全国海洋观测网,支撑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未来几年,我国将全面提升海洋观测能力
根据《规划》和您的建议,我国将在“十三五”期间新建、升级和改造40—50个岸(岛礁)基海洋观测站(点),合理调整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重要的岛礁建设海洋站(点);增设中心海洋站2—3个,升级改造2—3个;新增15辆海洋灾害应急观测车;新建3—4套移动式海洋灾害现场应急指挥平台,增强海洋观测管理、资料服务、灾害调查和应急观测能力。
新建、升级和改造现有地波雷达站、测波雷达站。在沿海地区新建18—24个中程地波雷达站,在重点岸段新建高精度短程地波雷达站,由相邻或相近雷达站开展交叉组网观测,基本形成对我国离岸约150千米重点海域的精细化流场观测能力;在港口、核电站、重化工等重大工程所在岸段以及海浪灾害频发区新建16—20个测波雷达站,提高对海浪的雷达观测能力;在渤海、黄海北部沿岸及海上平台新建16—20个测冰雷达站,增加沿岸移动测冰雷达车,提高对海冰的雷达观测能力。
统筹规划沿海海啸预警观测系统的整体布局,选择约30个观测环境和地质条件适合、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海洋观测站(点)建设海啸预警观测台站,实现对我国近海周边海底地震的实时监测。
开展浅海浮标、深海浮标、潜标(含海床基)、自沉浮式(Argo)剖面浮标、表面漂流浮标、海啸浮标、水下移动观测设备等的建设,扩大海洋观测范围,填补重点海域的浮(潜)标观测空白,形成布局合理、运行稳定、自动化程度高的离岸浮(潜)标观测网。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点海域,安装海洋水文、气象、海气边界层、海底地震和水下环境等观测设备。加强水下信息获取与传输能力建设,开展海上定点观测和监视活动。
在现有志愿观测能力的基础上,完善志愿观测管理和奖励制度,增加15—20个志愿油气平台,发展300—400艘志愿观测船,安装海洋和气象自动观测设备和通信设备,加装走航式、抛弃式自动海洋和气象观测仪器设备,加强大洋志愿观测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应用。
整合、集成国家现有资源,在我国近海建设区域海底观测主干网络,布设由海底地震仪、海啸波监测仪、温盐流观测仪等组成的海底观测节点,初步形成中国近海重点区域的海底观测系统。
发展我国自主海洋卫星,在已有3颗海洋卫星的基础上,继续发射8颗后续业务卫星,结合利用气象卫星以及国外海洋气象卫星等资源,建设卫星观测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卫星观测的大范围、准实时、全天候、长时间序列特点,全面提升海洋卫星在海洋管理、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和服务能力。
三、以海湾生态评估为突破口,加强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监管
结合您的建议,2015~2017年,国家海洋局将在对渤海湾、莱州湾、辽东湾等16个重点海湾海洋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的基础上,继续组织有关单位动态跟踪沿海重点海湾的生态环境状况,研究分析海湾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与开发活动、生态功能等相关性;在此基础上,对面积小于100平方公里的海湾及生态敏感脆弱区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分析评价工作,为遏制近岸海域海洋环境污染、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寻找应对之策,并为建立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提供支撑。
四、重点推进海洋环境在线监测,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布局
结合您的建议,2015年,我局为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在线设备的试点建设与运行,促进在线监测关键技术研发、应用验证和业务转化,完成在线监测中长期发展的研究论证和顶层设计,印发了《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关于印发2015年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海环字〔2015〕18号)。2016~2017年,将在现有39套试点设备的基础上,指导沿海各地市开展海洋环境在线监测,搭建岸基、浮标或海床基在线监测系统,并纳入全国海洋环境在线监测体系,给予业务运行经费支持,为长期连续实时的环境信息的积累提供保障,并有效应对陆源排污及海洋环境突发事件。
五、全面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和美丽海洋的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以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为主线,以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重大工程、项目、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海洋管理能力和水平,使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理念贯穿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海洋资源高效利用、开发保护空间合理布局,使海洋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和强韧支撑。到2020年,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
感谢您对海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海洋工作取得更多更好成绩。
国家海洋局
2015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
010-68049470